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05H/2024-003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决定聚焦重点领域,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十大行动”。
二、出台目的
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抓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领域
“十大行动”围绕十大重点领域开展,分别是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汶河、东平湖水质巩固提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黄河流域“清废”,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环境科技帮扶,执法效能提升和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解读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戴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