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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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发布流程,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

1.主动公开。2021年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及时主动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动态,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环境监管、环境质量信息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做好管理服务公开,加强统计、报告事项发布。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近1100条,其中环保业务工作类300余条,重点领域信息500余条,管理服务类200余条,政策法规、统计报告等其他各类信息100余条。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有机衔接,增设专栏5项,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召开市级新闻发布会4次,解读信息发布10条、办理留言2条,征集调查2期。

2021年度网站政务信息发布情况

2.依申请公开。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提高答复意见的精准化规范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共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申请内容涉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行政处罚等情况,均已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当事人,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打通环保系统内政务信息收集上报渠道,从严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对增设专栏、专题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明确。全面系统、科学编制、实时调整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政务公开栏和网站并重,组织市局网站改版升级,加大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力度,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通过微信微博公开10200余条,强化新媒体与传统网站信息发布融合,推进信息公开内容、渠道、形式的多元化、规范化。

5.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分工对领导小组进行相应调整,加强人员配置,增设政务信息组织报送专员,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部政务公开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各分局、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强化个人信息安全审核,依法依规公开非涉密信息,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9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1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1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1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网站专栏相对分散,集中度不高,个别内容在不同板块交叠。2.政策解读、科普宣传内容相对简单,形式不够灵活。

改进情况:1.进一步加强对网站平台的优化运维,科学合理调整栏目设置,归集有效信息。2.加强政策解读管理力度,提高宣传水平,增加图解、动画解读、科普动漫等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所有主办件均与代表、委员征求意见,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理回复完毕,并全部公开。拓宽政府信息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在推进全市突出“十大攻坚”行动开展等任务中,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信息公开作用,在“泰安环境”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十大攻坚”专栏,及时发布攻坚动态、进展、整改情况,形成有效监督、以督促改的良性循环,有效推动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快速解决,推动全市生态环保事业更好发展。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4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