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24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

日期: 2024-10-28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鲁环发〔2019〕113号)要求,结合《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现发布泰安市2024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引导社会资本有针对性地投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

一、建设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范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坚持疏堵结合、先行先试、分布实施、联防联控原则,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妥善利用处置。

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3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4.45万吨,利用及处置量23.92万吨(含上年度遗留量),年末贮存量0.82万吨。2023年,全市共产生32大类危险废物,其中产生量占前五位的分别HW11精(蒸)馏残渣、HW18焚烧处置残渣、HW04农药废物、HW34废酸、HW31含铅废物,分别占产生总量的51.79%、18.60%、11.64%、3.31%、3.28%。

三、项目建设和经营能力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截至2023年底,已建成投运危险废物经营项目30个(包含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项目)。其中收集单位16家(包括铅蓄电池收集单位5家、机动车维修废矿物油收集单位3家),收集能力61.73万吨/年;利用处置单位14家(包括2家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利用处置能力75.916万吨/年。

(二)现有经营能力。泰安市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具体信息可在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询(首页-土壤与固体废物监管-泰安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三)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分析。2023年全市产废企业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23.92万吨,而全市利用规模已达58.86万吨/年,综合处置规模17.056万吨/年,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远大于企业委托需求。全市废矿物油利用能力50万吨/年,废漆渣利用能力2万吨/年,废包装桶利用能力3万吨/年,远大于2023年全市废矿物油类0.19万吨、废漆渣0.08万吨、废包装桶0.21万吨的产生量。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远超全市产废总量,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利用能力已严重过剩。

四、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建设投资要求及建议

(一)中央、省级工作政策要求。

按照《山东省“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鲁环字〔2021〕276号)规定,“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未列入本规划的项目原则上须经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意后审批。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促进利用处置设施合理布局,实现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总体匹配,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鼓励石油开采、石化、化工、有色等大型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化工园区等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严控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适度发展水泥窑协调处置危险废物。依法落实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制度。”

(二)项目建设投资建议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类项目应先申请纳入山东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重点项目库。

1.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并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所。鼓励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吨以上的企业和1万吨以上的化工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2.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拟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点应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4〕184号)等政策要求。拟建废铅蓄电池收集站应符合《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和《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的要求。

3.拟上项目须采用先进工艺及污染防治技术。拟上项目应优先采用列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的污染控制技术。上述《目录》未提及的,拟上项目应采用业内领先的处理技术及污染控制技术。新建填埋设施应确保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

4.专业化管理。拟上项目应引进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提升设施运行管理水平。鼓励采用国资参与、投资多元、市场化运作的建设和经营模式,引进国内外处置技术先进、运营管理水平高的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有效整合现有资源。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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