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3-04-11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2022年9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3大方面9个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3条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深刻认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将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发展机遇来抓,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强化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分管领域,主动认领责任,牵头负责整改,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推进全面整改。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形成了《中共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分别明确了责任人、责任科室(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单位)履职尽责的重要检验,先后五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四是举一反三问效,健全体制机制。在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坚持“当下改”与“长远治”相结合,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剑指症结,革弊立新,不断健全长效机制,靠制度堵住漏洞、治理源头。把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市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统筹用好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扎实”,着力抓好7项具体问题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缺乏深度”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黄河国家战略的政治意识不够强,理论学习动力不足。

整改进展:一是将学习贯彻黄河国家战略融合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中,充分运用好“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将领导最新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多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开启“微学习”平台,定期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创新运用微视频的形式,提升学习积极性,截至2022年12月,已展播11期微视频。同时,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笔记展评、党纪法规测试等活动,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效。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参观黄河保护法主题展览、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巡礼展、全市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成果展览,赴泰山区岱庙街道迎暄社区、泰安北控环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蒙牛乳业泰安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护水资源、送法入企业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黄河国家战略制作系列展板,营造浓厚氛围,深化学习实效。

(2)党组学习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不及时,2020年3月才第一次传达学习。

整改进展: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开展“踔厉奋发新征程 勇毅前行当先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讲话精神纳入到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计划中,确保学习常态化。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黄河国家战略相关内容开展8次学习。

(3)学习领会黄河国家战略浮在面上,未对省委、市委有关领导讲话和文件要求进行专题研讨。

整改进展:一是将学习贯彻黄河国家战略纳入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纳入到“作风提升年”活动、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计划中,纳入生态文明大讲堂,编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和文件汇编》《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2021-2022年)汇编》,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学习研讨活动,2023年“作风提升年”活动中集中组织开展作风提升学习教育月活动,强化对黄河国家战略的学习,进一步推动黄河国家战略入脑入心。二是为副科级以上干部订阅《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系列书籍,组织党支部以集中学习二十大报告、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等形式开展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周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

2.关于“统筹谋划缺乏高度”问题的整改

(4)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性认识不足,将黄河国家战略等同于一般业务工作,未进行深入研究、系统谋划。

整改进展:一是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和领导讲话,2022年共组织开展了20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其中8次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内容进行。二是充分发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监督重点责任落实领导小组作用,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专题研究,高位推进,高标准执行。三是严格落实《加强黄河干支流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监督重点责任落实工作方案》的要求,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各项工作均按要求序时推进。印发《泰安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细致分解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5)研究黄河国家战略任务不深入,制定责任清单上下一般粗,照搬市纪委监委出台的《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措施》内容,未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

整改进展:一是已根据市纪委监委2022年6月下发的《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责任清单》,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逐项分解我局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逐一列明应开展的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等事项。二是充分发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监督办公室职能,定期调度、通报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已刊发《重点工作落实工作简报》38期,及时跟进了解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关于“协调配合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

(6)推进牵头任务未建立统分结合、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重点任务分头零碎推进,新时代“黄河大合唱”奏得不响。

整改进展:一是充分发挥泰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四减四增”办公室、蓝天指挥部办公室等协同联动机制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时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奋力争先,走在前列。2022年共计发放各类通报49期次、督办事项17件。二是牢固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思想,梳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中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和配合整改的相关工作任务,两次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整改工作调度会,研究推进整改任务,要求各分局、各科室(单位)强化责任担当,靠前一步、积极作为,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落实到位。

(7)履行“四减四增”专班职责不到位,将牵头抓总等同于上传下达,工作推进力度不足,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整改进展:一是为更加有力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工作落地落实,2022年11月4日,市“四减四增”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全市“四减四增”工作推进会。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四减四增”工作任务责任部门的通知,要求主要目标任务相关单位对各自工作方案进一步梳理完善。截至2022年12月,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均已完成工作方案。二是突出规划引领,细化工作台账。市“四减四增”工作专班统筹调度梳理责任单位工作台账,出台责任分工明细表;分别与市直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进行对接,重新梳理各部门单位月工作台账,把月工作台账作为推进“四减四增”工作的有力抓手,及时掌握项目目标动态变化、了解项目目标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进度缓慢,特别是没有进展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调度,必要时采取函件督办等措施,以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同步推进;同时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方案,细化各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进度明细表上墙,作为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的实施依据;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年评估、随机抽查”,严格考核奖惩,一抓到底、督促到位,全力推动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实现新突破。三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进一步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力度、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结合省“四减四增”相关工作,工作专班将采取定期会商、联合督导等形式,聚焦重难点任务,及时提醒、督促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展督导工作,不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统筹推动全市“四减四增”有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聚焦“履职尽责还有不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存在差距”,着力抓好12项具体问题整改

1.关于“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决心和力度不够大,环境污染防治仍有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8)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果脆弱,今年上半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在全省排名第12位,与市委“进八争五奔前三”目标有较大差距。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加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管控,持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秋冬季攻坚行动。充分发挥蓝天工程指挥部工作职能,对重点工作实施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紧盯重点环节,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提标治理,开展低效设施提升整治行动。排查了1100余家企业和470余家加油站,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提升改造,督促企业做好自查整改。下发了《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现状调查问题整改的通知》,对88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88家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印发了典型治理案例汇编和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违法处罚案例,供企业参考学习。对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技术帮扶,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涂料的企业,制定豁免收集和治理废气的细则。截至2022年12月,88家企业均已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涉VOCs企业,从储存、装卸、收集、处理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并形成排查台账,督促整改。实施生产调控,对512家企业开展了错峰生产。下发了《泰安市2022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细颗粒物(PM2.5) 浓度为主要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积极推进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2022年新增8家B级企业通过了省级审核。二是强化重点污染源深度治理,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2年12月,3家焦化企业有组织排放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水泥行业正在利用冬季错峰生产进行改造;认真落实研究“一市一策”专家团队提出的管控建议;累计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和恶化的27个乡镇进行约谈。加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检查力度,组织各分局和乡镇(街道),在早、晚重点时段,严查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一方面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制度,加强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提高管控建议措施的精准性、科学性;另一方面强化技术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走航车、红外监测仪和FID便携式监测设备开展现场排查,2022年来,热点网格监管平台实现智能报警1800余次,累计发现并推送问题800余件,问题解决率达90%以上,累计走航监测15000余公里,排查企业1100余家。2022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各项监测指数均同比改善,主要指标PM2.5平均浓度为39μg/m3,同比改善7.1%;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9.6%,同比增加7.1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第2。综合指数改善幅度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8位,被生态环境部推选为国务院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全国9个地市之一。

(9)应对臭氧污染难题紧迫感不强,措施不够坚决有力,截至巡察结束,我市今年臭氧污染天数已达53天,6至7月臭氧浓度平均值为213.5,超出正常标准上限33.44%。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加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管控,持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秋冬季攻坚行动。充分发挥蓝天工程指挥部工作职能,对重点工作实施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紧盯重点环节,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提标治理,开展低效设施提升整治行动。排查了1100余家企业和470余家加油站,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提升改造,督促企业做好自查整改。下发了《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现状调查问题整改的通知》,对88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88家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印发了典型治理案例汇编和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违法处罚案例,供企业参考学习。对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技术帮扶,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涂料的企业,制定豁免收集和治理废气的细则。截至2022年12月,88家企业均已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涉VOCs企业,从储存、装卸、收集、处理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并形成排查台账,督促整改。实施生产调控,对512家企业开展了错峰生产。二是强化重点污染源深度治理,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2年12月,3家焦化企业有组织排放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水泥行业正在利用冬季错峰生产进行改造。三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一方面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制度,加强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提高管控建议措施的精准性、科学性;另一方面强化技术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走航车、红外监测仪和FID便携式监测设备开展现场排查,2022年来,热点网格监管平台实现智能报警1800余次,累计发现并推送问题800余件,问题解决率达90%以上,累计走航监测15000余公里,排查企业1100余家。2022年,我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78μg/m3,位居全省第9位,同比改善3.3%,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位。

(10)落实水环境综合监管责任不力,国控、省控河流断面水质不稳定,2021年1月以来柴汶河西高村桥国控断面有2个月为Ⅴ类水质、1个月为劣Ⅴ类水质,肥城市康汇河陈屯桥省控断面今年上半年有5个月低于Ⅳ类水质,与国控、省控指标差距比较大。

整改进展:一是持续开展柴汶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应急处理、清源水务处理相结合,对华源矿井水进行安全处置,同时启动建设了华源矿井水污水处理厂,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2023年5月底建成。新泰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防治畜禽养殖粪污非法倾倒。2022年,柴汶河国控西高村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二是积极推动“两清零一提标”工作。组织开展城区河道巡查,对发现的管网断点、堵点、漏点,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单位,督促及时解决,切实解决城区污水直排问题。2022年,6次函告相关部门单位,解决城区河道直排问题50余个。三是加快推进肥城城区管网建设。督促肥城市强化沿河污水管网监管,加快北部沿河镇街驻地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力争2023年9月底前建成投运,确保康汇河水质达标。目前已完成22公里的管网建设任务。2022年,省控汇河陈屯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四是加强环境监管。组织开展了柴汶河流域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专项执法行动,排查18家企业、污水处理厂,发现问题 16个,截至目前,完成整改9个。开展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定期召开水环境形势分析会,压实政府的环境质量主体责任,调动各方力量,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五是加大对重点河流水质的监控。对重点河流断面实施加密监测,自每月25日起至国采结束,每天至少1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每月编发重点河流水质通报,要求超标所在地政府采取措施,解决超标问题。2022年,全市8个国控、省控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年度考核目标,其中国控断面实现全优Ⅲ。

(11)危废固废管控能力较弱,2019年至巡察结束,已发生23起非法转移入境倾倒堆存事件。

整改进展:一是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通过“高清卫星遥感—现场核查—遥感回头看”的闭环工作模式,持续对全域范围内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倾倒、填埋点位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固废危废环境突出问题。截至目前,首轮“清废行动”卫星遥感发现疑似问题点位421个,卫星遥感“回头看”发现疑似问题点位257个,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纳入固体废物非法堆存问题清单的点位16个,整改完成15个。二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对全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评估,督促企业做好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组织对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生态环境系统固废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水平。2022年11月28日,市局邀请省级专家以安全生产、企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为重点开展了业务培训,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固废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及重点监管单位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已全面完成,共评估考核涉危险废物企业146家,其中重点产废单位98家、经营单位28家、一般产废单位20家,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合格率96.1%。三是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警示教育。对生态环境系统、辖区各级各类网格员、涉危险废物企业全体员工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认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2022年,共计106053人观看了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基本达到全员覆盖目标。四是强化部门联勤联动。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与信息共享,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2年,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共排查整治危化品企业环境管理问题12项,未发现企业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频次,持续保持对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12)查处非法倾倒危废案件手段单一,有的群众举报奖金尚未付到位,发动群众监督检举生态违法行为不充分。

整改进展:一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线索摸排、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二是进一步梳理信访举报、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寻找犯罪线索。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畅通协助查询、互调信息的通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交流和整合。2022年,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有奖举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5起,发放奖励25万元。四是充分利用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管系统、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加强综合研判,对存在疑点的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利用情况进行重点筛查,挖掘违法犯罪线索并落地核查。五是强化举报奖励资金支持,各分局均已将举报奖励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2022年,联合新闻媒体曝光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共计奖励新闻媒体29万元。

2.关于“对下指导监督的力度不够足,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差距,抽查8个村有7个村存在农户污水直排户外现象,今年7月抽检的98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中6处停止运行、1处运行不正常、1处中水水质超标。

整改进展:一是立即责成对泰山区邱家店吴家庄村、岱岳区道朗镇鱼中村和西孙村及角峪镇泉上村、新泰市羊流镇程家庄村、肥城市安驾庄镇东岭村和陈家埠村等7个存在农户污水直排现象的行政村查摆原因,进行整改,截至2022年12月,均已完成整改。肥城市6处停运设施中,4处设施所在村已就近纳管,2处设施因进水量不足,现已作为污水收集池,将收集的生活污水拉运至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东平县运行不正常的凤凰社区污水处理站已完成整改,滨湖社区污水处理站因设备老化,处理效果不佳,多次维修后仍存在超标现象,现经多方指导已恢复正常运行,针对超标问题,持续投放活性污泥、加大调试,计划于2023年4月14日重新进行水质取样检测。二是转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已建成的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及以上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排查结果,分类施策,制定改造计划,保障运行经费,加强日常检查巡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保障治理成效。三是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帮扶和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对农村黑臭水体监管不到位,控源截污、清淤疏浚不彻底。

整改进展:一是巡察反馈的岱岳区夏张镇新河西、夏张南村黑臭水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印发《泰安市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工作方案》,对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排查的标准要求和方法措施,要求各县(市、区)2022年年底完成排查,2023年底完成新增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共排查3339个涉农行政村,排查出8处疑似点位,经县级复核确认,均不属于农村黑臭水体。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帮扶和指导力度,及时调度通报工作情况,组织现场核查,对农村黑臭水体监管不到位或治理效果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15)畜禽养殖污染查处力度不够大,偷排、倾倒畜禽粪污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今年上半年因畜禽养殖污染来信来访71件次。

整改进展:一是接到群众投诉后,第一时间组织现场调查处理,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每月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进行通报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群众反映问题查处整改到位。我市2022年上半年收到的71件畜禽养殖投诉件已全部办结,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以畜禽养殖信访案件办理为依托,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查处力度,强化禁养区管理,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三是督促镇街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协同畜牧部门做好辖区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有奖举报的引导作用,鼓励公众举报提供线索,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关于“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不够强,执法处罚、监督管控不同程度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16)履行泰城河道入河排污口整治职责不充分,对城区污水管道溢流监管不严、漏洞较多,今年上半年,市控点位出现Ⅴ类及劣Ⅴ类以下水质31次。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开展城区河道巡查,对发现的管网断点、堵点、漏点,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单位,督促及时解决,切实解决城区污水直排问题。2022年,6次函告相关部门单位。2022年,省控明堂河泰良路南许村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二是每月组织对重点河流水质进行监测,2022年,编发12期重点河流、城区河流水质通报,发相关部门单位,有力推动了辖区重点河流水质保障工作。2022年,全市市控断面达标率为83.3%。三是强化考核问效。将市控以上、省控以上河流断面水质改善分别纳入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四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结合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对重点河流、河段及重点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进一步提高对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控能力,现已完成招标,正在筹备建设微型自动监测站。

(17)对秸秆禁烧盯得不紧、查得不严,违规焚烧秸秆问题禁而不绝,去年省对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被扣2分,秸秆焚烧项目全省排名并列第15位。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秸秆禁烧专题督查,层层传导禁烧压力,压紧压实属地责任。2022年6月7日-9日和9月29日-30日,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级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两次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夏秋季禁烧期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成立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小组,通过集中式专项巡查和常态化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不断织牢禁烧巡查网络。三是提升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监控监管能力,通过24小时值班值守,采取地面设点巡查防守、高空无人机巡飞、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等方式,持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四是创新宣传手段,通过发放禁烧倡议书、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辆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提高广大农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2022年我市未被上级通报发现存在秸秆焚烧火点。

(18)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水平低,今年1-5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综合得分排名第16位。

整改进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抓好大练兵工作同抓好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针对省厅大练兵通报情况,多次召开全市执法大练兵工作推进会议,找差距补短板,对整改工作推动缓慢的分局进行约谈。不定时召集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议,讨论研究如何推动未完成指标尽快完成。二是实行大练兵工作领导责任制,把责任分解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大练兵督导机制,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指导示范,帮扶后进单位。根据环境部和省厅关于执法大练兵工作的相关要求,逐项对照各项指标,结合履职评估办法,制定考核细则,下发《关于印发泰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将各分局大练兵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三是针对案卷质量不高的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加强整改。针对稽查发现的案卷问题,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案卷制作的规范化水平。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尤其是调查取证材料不全面、文书制作不规范、环境处罚系统案件录入格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提升。在案卷的制作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规定,确保案卷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根据《关于表扬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鲁环字〔2023〕21号),我市大练兵成绩排名全省第9,较1-5月份通报时上升7个名次。

(19)综合执法发现问题少,今年1至5月主动发现问题率3.27%,全省排名第15位。

整改进展:一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2022年来,除日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外,先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2021年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深入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第二次和第三次集中排查综合执法行动、2022年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第一次集中排查综合执法行动、2022年矿井污染防治专项帮扶行动、2022年三季度综合执法检查、2022年泰安市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行动。二是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邀请有经验的现场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废水废气治理行业和在线运维单位的专家授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促进精准执法、高效执法。三是深入剖析问题率低的原因,从思想认识、工作态度等多方面分析,进一步端正思想,力争在执法数量和执法质量上实现双提升。四是加强对各分局业务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对综合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对工作不认真、敷衍应付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根据智慧监管系统统计,2022年我市综合执法发现问题率为5.36%,较较1-5月份通报的3.27%提高2.09%。

(三)聚焦“管党治党还不够严,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仍有不足”,着力抓好7项具体问题整改

1.关于“‘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20)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不深入,纪律作风建设抓而不严。

整改进展:一是印发《中共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及其书记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2022年11月25日晚组织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互相批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局党组坚持严字当头、动真碰硬,及时分析目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长效措施,不断补充完善体制机制方面的短板漏洞。在2023年“作风提升年”系列活动中,进一步丰富党纪法规知识学习和警示教育的形式,加密学习频次,不断深化纪律作风整顿成效。

(21)压力传导不够,纪律规矩教育不深刻,省委巡视组指出东平分局提供不实材料。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逐级传导压力。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制度,扛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狠抓党纪法规知识学习,筑牢纪律规矩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泰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等内容,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强化廉洁勤政的意识,永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参与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今年来共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永葆政治本色》《远离家风腐败》《围猎:行贿者说》《强化政治监督》和《失守的青春》等7部廉政教育纪录片,前期选取生态环保领域35个易发多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编印《泰安市生态环境系统机关作风集中整顿生态环保领域警示案例》两期,以案示警、以案为鉴。四是严肃处理东平分局向省委巡视组提供不实材料问题,2022年11月18日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制度笼子扎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22)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进展:一是提高局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和制度性,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堵塞廉政风险点。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2010年9月13日印发的《泰安市环保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细化、量化“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规范决策形式、程序和规则。经局党组研究同意,2022年12月12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单位)严格执行,保证决策贯彻执行不走偏。三是举一反三,局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重新梳理总结全局制度性文件,编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规章制度汇编》。

(23)先向县(市、区)下拨8308万元中央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之后才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拨款事宜。

整改进展:严格遵守财政资金分配审批流程。收到上级下达的指标文件后,第一时间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后申请财政部门分配资金,避免资金逾期分配。

(24)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加大财务管理力度,提高制度执行水平。二是严格把关。加强财务内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财务内控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规范开支范围、标准和审批手续,不断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3.关于“问题整改尚未清零”问题的整改

(25)没有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摆上重要日程,履行整改责任缺乏应有力度,问题整改尚未清仓见底。

整改进展:2022年11月,由14个部门组成7个联合督导组,进驻各县(市、区)、功能区开展督导检查。2022年12月14日,组织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加快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3月,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的57项问题,整改完成30项,其他问题全部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宁阳化工园区典型案例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26)去年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问题办理不彻底,仍有岱岳区泰安金冠宏油脂工业有限公司违规项目未拆除、宁阳县山东天和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入河、泰山区创联染整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厂房以及道路扬尘、噪声扰民等19件尚未办结。

整改进展:截至2023年3月,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1843件,已办结1839件,4件未办结,其中2件为重复件,实际未办结信访件3件。其中,岱岳区2件,均为金冠宏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油罐搬迁工作尚未完成;新泰市1件,为光明水库周边填埋生活垃圾问题,需待水位退去后采取挖掘措施;高新区1件,为泰山酒厂异味污染问题,目前异味仍然存在。

三、下步整改方向和改进措施

目前,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很多长期整改任务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坚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推动专项巡察整改任务深入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争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强化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实理论武装,始终秉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握真谛,做到以学促用、学用结合,真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的指示批示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协同联动机制作用,定期调度、通报、督导、考核评估,重点工作一体推进,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

(二)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争做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扭住纪律作风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放,提高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的认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韧性深入抓,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刻不停歇地抓。把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经常分析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状况,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把作风建设融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之中,使作风建设随着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而同步深化;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的日常实践中,落实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持续巩固纪律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树牢为民服务情怀,争做为民服务的表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局党组带头牢记我们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问题,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谋划工作、推进落实都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首要前提。深入推进“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不断拓展“放管服”改革的深度和广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在一线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倾听民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生态环境诉求及时把握了解,着力解决群众在生态环保领域的急难愁盼。

(四)强化责任担当,争做干事创业的表率。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知识、新政策、新法规,努力强化系统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提高攻坚克难、化解矛盾、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善用“不为困难找借口、多为成功想办法”的“有解思维”,积极主动投身工作实践锻炼,学习先进地市的工作经验,不断补足能力短板,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立足黄河国家战略任务清单,围绕 “登高望远、奋力争先”工作总基调,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四减四增”等工作与黄河战略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动起来、全盘活起来,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和只争朝夕的干劲,自觉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扭住关键、聚力攻坚,在全省、全市“走在前、开新局”中展现铁军担当,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8-8877619,电子邮箱tahbjjgdw@ta.shandong.cn。

中共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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