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005H/2023-0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年度计划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 2023-02-03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机遇,紧紧围绕市委“进八争五奔前三”目标要求,登高望远、奋力争先,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有解思维破解矛盾和问题,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新提升。

(一)具体思路是“11685”

一条主线,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我市创建山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一个抓手,即以开展“作风提升年”为抓手,通过作风大转变推动工作新提升;

六项措施,即强化党建引领、系统治理、项目支撑、执法监管、改革创新、宣传引导六项措施;

八大攻坚,即深入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柴汶河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质保障攻坚行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整治攻坚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等“八大攻坚行动”;

五个提升,即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治理能力提升、队伍素质提升。

(二)主要目标

1. 大气环境质量。细颗粒物(PM2.5)、优良天数比例等污染物指标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内陆城市前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涉气指标成绩进入全省前八,力争位次前移。

2. 水环境质量。省控以上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保持“全优Ш”,水环境质量指数实现“保五争三”。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无废城市”2个国家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稳中向好。

4.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成省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

5. 环境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总体工作成绩进入全省前八。

6. 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危险废物、辐射、环保设施环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双提升、双促进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系列集中学习、系统宣讲活动,探索“微视频”等新载体,开展“书香机关”创建和“八个一”学习活动,抓好“学习、结合、转化、提升”四个环节,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 扎实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将2023年作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作风提升年”,谋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在“学理论思想、学专业技能、学先进典型”中提能,在“比干事激情、比责任担当、比工作实绩”中治庸,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中问效,持之以恒锤炼生态环保铁军作风。

3.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全系统模范机关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扩大“泰安蓝·汶水清·党旗红”党建品牌影响力。进一步理顺垂改后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强化与市委巡察、派驻组驻点监督联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强化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强管好意识形态阵地。

(二)强化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4.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细颗粒物(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至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部署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9月30日前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钢铁行业全面创建绩效A级企业。实施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6月30日前完成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玻璃、石灰、耐火材料、无机化工、矿物棉、铸造等行业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完成31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验收销号。推动铸造行业分类整治,制定提升改造或整合方案。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深化差异化管控机制,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价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加大豁免企业培育力度,开展“升A晋B”行动,争取全年A级、B级企业数量继续增加。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现“分级预警、及时响应”。综合运用各类监测监控平台,加强空气质量与污染源关联分析,推动溯源追踪与成因研判。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分散低效燃煤治理。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努力保持全域“零火点”。

部署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持“夏病冬治”,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继续开展治污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推进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4月30日前,全面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

部署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加强移动源全链条监管,实行移动源主要生产企业、主要品牌新车环保达标全覆盖核查。强化排放检验机构、遥感监测设备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加大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力度,定期开展路检、路查。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严格落实“四个不得使用”,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重点核验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编码登记、在线监控联网等,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测试,比例不得低于20%,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5.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排污口动态排查、规范整治、科学监管和全方位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利用遥感手段对全市水源地保护开展排查,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两清零、一提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2023年底前宁阳县完成雨污合流管网实现清零。

部署开展柴汶河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柴汶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新泰市建成华源矿污水处理厂,彻底解决矿井水安全处置问题;推动流域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解决污水溢流问题;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确保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加快新汶污水处理厂下游、南宋大桥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升水环境自净能力。

部署开展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质保障攻坚行动。开展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消除流域超标隐患,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开展东平湖全流域总氮总磷溯源分析,摸清底数,研究制定总氮总磷削减方案,强化源头管控,确保东平湖总磷稳定达标,总氮恢复正常。

部署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年内完成107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后期运维和监管,对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持续开展“回头看”,重点解决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超标等问题。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实现“动态清零”。

积极开展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底数清晰、源头严管、风险可控”的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有序推进大汶口石膏工业园区、宁阳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重点工业污染源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持续开展地下水考核点位监督性监测,加强监测井标准化建设和管护。对因地质背景因素造成的水质超标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对水质恶化点位开展溯源分析,稳定消除Ⅴ类水,全力推进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稳定向好,达到国家和省级考核要求。

6.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更新发布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谋划优先管控地块重点监测项目,启动优先管控清单地块的风险管控工作。部署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整治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原山东恒信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原泰山焦化有限公司地块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查关闭搬迁企业地块违规开发利用。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口,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抽测复核,确保年内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

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成立“无废城市”建设1+5+N工作专班,出台“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细则,召开全市“无废城市”推进会,落实“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全部集中收集、安全妥善处置。推动新泰市医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7. 部署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紧紧围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巡视、专项巡察、专项审计、警示片曝光问题等“6张清单”,综合采用调度、督导、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手段,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地下水保护专项督察相关迎查保障及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出台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销号办法,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推动第二轮中央及省级督察未办结交办信访件整改,实现“见底清零、应销尽销”。建立整改公示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新轮次市级联合督导检查。

(三)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着力打造山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8. 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制定出台泰安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23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行动措施并抓好落实,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配合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市一策”驻点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通过“高清卫星遥感—现场核查—遥感回头看”的模式,确保固体废物堆存点位清理整治到位。开展新污染物治理。

9. 全力推进美丽泰安建设。编制完成美丽泰安建设规划纲要,并发布实施。制定美丽泰安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地方实践典型模式征集评选,打造全国典型。积极参加中国生态文明年会论坛,争取更多泰安元素在论坛体现。

10. 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配合做好泰山—徂徕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二期)项目,高标准实施东平湖生物多样性调查项目,推动东平湖青头潜鸭和泰山植物养护观测站建设。

11. 严格生态保护监管。落实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空天地”一体化监管,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生态破坏监督。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争取EQI监测评估试点。

(四)强化统筹谋划,全力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2. 打赢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收官战。充分发挥市“四减四增”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职能,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完成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启动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评估自查,力争在省评估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实现位次前移。

13.精准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保障。认真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能。全力争取生态环境部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筛选符合要求的园区探索开展入园项目环评分类调整改革。严格环评审批监管,严把“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口,落实好新建“两高”项目“五个减量或等量替代”。出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强化环评常态化监管,始终保持打击环评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做好全市水泥行业温室气体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工作。

14. 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持续推进“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开展“三线一单”成果年度更新和跟踪评估,强化“三线一单”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环境质量提升、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15. 深化环境要素保障。坚持统筹调蓄、先立后破、挖潜扩容,全面实行污染物替代指标统筹调蓄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政策,进一步增加总量替代“指标池”容量,对县市区统筹比例由20%提高到30%,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环境要素所需。

16.强化项目支撑。认真研究上级有关配套政策,积极对上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从项目库建设入手,提前谋划、分类储备、优化结构,精准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全面提升环保项目策划能力,推动一批好项目、大项目进入项目储备库。实行“有序入库,动态出库”管理制度,做到衔接资金入库项目有进有出,努力解决“资金等项目”问题。严格资金支持项目监管,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提升项目预算执行率,最大程度发挥项目资金带动作用。

17. 开展环保为民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主题活动,谋划“环保为民办实事”具体项目,切实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环保诉求。围绕“三聚焦三到位”(聚焦帮企业脱困清障,解决难点堵点痛点到位;聚焦为企业纾困解忧,入企联系帮扶到位;聚焦助企业提质增效,兑现惠企政策到位),常态化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推进一批实事项目落实落地。继续对拟上市“种子企业”开展专项帮扶活动。

18. 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实行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确保两高行业碳排放总量只减不增。积极构建碳普惠机制,落实《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严格落实《关于推动开展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市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扎实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工作,配合省厅完成全市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核查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监管,确保第二个履约周期实现应履尽履。落实《山东省近零碳试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开展泰山景区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编制完成泰安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掌握我市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为推动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数据指导。

19. 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从产业结构升级、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城镇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深挖减排潜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20. 积极培育扶持环保产业。推动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创建工作,做好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积极指导环保产业发展。

21. 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积极策划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推动EOD模式试点创建工作。

(五)强化治理效能,努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22.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研究推动解决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制定出台《泰安市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

23. 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水平。持续开展“1+N”执法活动,以综合执法为主线,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建设项目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环评验收领域整治、自动监测领域整治、检验检测市场领域整治、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整治、“昆仑”专项行动、碳排放报告质量领域整治等六项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正面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减免现场检查,优先采用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开展检查。加强对小时值超标企业的监管力度,持续保持小时值管控效果。畅通有奖举报渠道,简化奖励发放程序,做到应奖尽奖、应发尽发。

24. 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深化排污许可与环评、监测、执法联动,强化“一证式”监管,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排污许可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核发排污许可证质量。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双百”、提质增效工作要求,强化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4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污许可“双百”工作问题整改清零。

25. 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制定落实《泰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加强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强化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持续开展“以案释法”“送法入企业”“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等活动,实现“精准按需普法”。

26. 开展数字环保建设。落实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确保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应安尽安,应联尽联;4月30日前完成涉VOCs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安装联网。推动污水处理厂总氮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规划建设泰安市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新建河流水质微站、入河排污口及河流视频监控,完善水环境感知与监管“一张网”。年销售汽油3000吨及以上的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动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能力建设。

27. 深化纵横结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修订完善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2023—2025年)》,深入推进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履行东平湖生态补偿协议。

28.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修订完善《泰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制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无缝衔接机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环境信访处理、行政处罚工作相结合,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格局。

29. 提升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环境防控体系,督促指导全市4家省定化工园区落实“企业厂界、园区边界、周边水体”环境应急三级防控措施。健全重点河流联防联控机制,推进跨市、县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协同处置。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增加省市共建应急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加强预案管理,及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提升应急预案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深入开展环保设备设施摸底调查,督促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抓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实行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严防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风险;深入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废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确保现场排查涉危化品相关单位全覆盖。

30. 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认真研究示范创建名录,积极对上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争试点、争荣誉。系统总结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督查激励。开展东平湖美丽河湖创建,年内将东平湖打造成国家级美丽河湖。继续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交流合作,推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进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持续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支持指导新泰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肥城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鼓励肥城市争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争创2022年度山东省第二届生态文明“十强县”。总结推广全市4个化工园区“环保管家”服务试点经验做法,2023年年底前,将“环保管家”服务模式推广至全市所有工业园区涉气项目,打造成全省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培树生态环保改革典型。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

31. 强化环保宣传。继续在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比武、大调研、大宣传”活动,提升全员系统谋划、专业处置、文字写作、宣传和舆情应对等四种能力,营造人人都是环保战斗员、人人都是环保宣传员、人人都是环保信息员的浓厚氛围,政务信息工作保持全省前三。加强策划,与国家和省、市主流媒体合作,用好媒体力量做好泰安环保宣传;发挥好官方微博、微信、官网的作用,讲好泰安环保故事。组织办好“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32. 加强环保“铁军”队伍建设。落实省厅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相关要求,不断壮大环保队伍。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全系统人员及分局班子的考核,强化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加强干部培养和锻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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