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抽测工作有序进行中

日期: 2022-12-16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为持续强化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327号令)和《关于印发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2〕1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1月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新一轮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督性抽测工作。

自抽测工作启动以来,经过各县市区、功能区生态环境部门精心组织、积极行动、有序推进,截至2022年12月16日,全市共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801台(次),其中排放不合格机械23台(次)。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计划于2023年1月底之前完成全市4000台的检测任务。

通过本次尾气排放监督性抽测检查,强化源头管控,打击高污染、不合格非移动道路机械的使用,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