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以水定城 因地制宜解决突出的水生态环境问题

日期: 2022-12-16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泰安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提升关系到百姓生产、生活水平的水环境质量摆到突出位置,回应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最热切的期盼。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人水和谐。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转变,统筹城市、乡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巩固黄河泰安段、东平湖区、大汶河等重要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正常发挥,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水环境承载能力协调发展,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围绕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这一核心,编制《泰安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按照“一点两线”总体框架思路,针对东平湖、大汶河等重要河湖典型问题,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水平,持续书写“有河有水、有鱼有草、清水绿岸、人水和谐”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新篇章。

二是实施系统治理,重点突破。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以河湖为统领,以问题为导向,以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为抓手,因地制宜解决突出的水生态环境问题,在重点河湖水质提升、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涉水企业监管、河流断面实时监控等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

三是推动责任落实,多元共治。继续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深入实施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重点河流专项整治、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区生活污水直排、东平湖环境质量改善等一系列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障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四是高位谋划项目,推进实施。根据规划的总体目标,结合水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分析,高质量谋划一批水生态环境治理及保护项目,类型涵盖城镇管网建设及生活污水治理、面源污染防治、再生水综合利用、河道生态修复、水资源优化调度等五大方面。同时,拓宽水污染防治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整合市级专项资金及工业(企业)自筹资金等,推进项目实施,以点带面,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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