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三个明确”助力“种子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帮扶活动取得实效

日期: 2022-11-30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为认真落实泰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助力拟上市“种子企业”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加快促进企业绿色转型,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40家拟上市“种子企业”开展专项帮扶活动。

一是突出职责定位,明确帮扶方式。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管与帮扶结合,主动与“种子企业”结对联系,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生态环境保护困难和问题,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帮扶活动结合拟上市“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污染治理等实际情况,按照“一企一策”、“一企一组”的原则,逐企业明确帮扶人员,成立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帮扶组。其中各分局对辖区内每个“种子企业”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组成帮扶包保组,负责日常帮扶工作;市局明确1名县级领导干部和1名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联络员),组成帮扶指导组(帮扶名单见附件),负责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聚焦工作成效,明确帮扶举措。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以企业所急所想所盼为突破口,优化审批服务机制、要素保障机制、指导帮扶机制,拓宽环境要素来源,坚持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来推动帮扶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深入排查整治。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项目建设现场及污染治理工程,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清洁生产以及其它相关情况,查找问题和隐患,掌握第一手资料,拉出问题清单,坚持抓早抓细抓实,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指导做好整改工作,落实拟上市企业各项环保要求。及时通报情况。畅通日常联络渠道,建立定期联系交流机制,定期深入帮扶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通报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形势要求,水气等重点环境质量指标、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排放标准的宣贯,帮助企业吃透、弄懂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新标准要求,明确环境管理规范,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纳入“绿卡”保障。对“种子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绿卡”制度,开通“绿卡”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帮助企业策划储备污染治理项目,加大资金对上争取力度,制定企业深化治理工程奖励政策,鼓励“种子企业”不断挖掘减排潜力,降低污染排放;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对正面清单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实行无事不扰,减少或免于现场检查。助企纾难解困。及时听取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诉求,对企业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单位解决;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局、分局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制定计划,责任到人,限期解决。

三是巩固帮扶效果,明确帮扶机制。通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单位及各帮扶人员把开展专项帮扶活动作为创新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形象的一项重要任务,放在心里,抓在手上,不断健全结对联系、跟踪问效、督导督办等机制,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工作调度。帮扶活动由市局生态科牵头调度,通过加强对帮扶工作的调度、督导,及时掌握了解帮扶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定期分析研判共性与个性问题,提出精准帮扶工作建议,有效提升帮扶活动针对性、实效性;及时总结推广。对帮扶工作中出现的好事迹、好典型,以及“种子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跟进总结、宣传和推广,形成制度性成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注重激励约束。强化各项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严禁利用帮扶活动之机向“种子企业”伸手提要求,接受企业宴请及财物;要按照“无事不扰”“帮忙不添乱”的要求,灵活安排各项调研、座谈和监督帮扶活动。对用真情、出实招、解真难,企业反馈好的人员,纳入评先选优、提拔重用的考评范围,激发帮扶人员干事创业激情,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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