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目标,勇于担当、奋力争先,以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攻方向,坚持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9月份,泰安市水环境质量指数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位,大汶河干流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达到了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东平湖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主要指标浓度分别为3.4mg/L、0.24 mg/L、0.032 mg/L,分别优于地表水三类标准43.3%、76%、36%,有效确保了南水北调东线调水安全达标。
一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泰安市抢抓山水林田湖草国家第二批试点机遇,以“修山、治污、增绿、扩湿、整地”为抓手,投资157.6亿元,实施326项工程,完成矿山生态修复1584.5公顷,采煤塌陷地治理9295.8公顷,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244.9平方千米,土地整治26968.4公顷,新增湿地726.55公顷,成功打造了“以林护土、以土绿山、以山养水、以水丰湖、以湖润田、以田养人、以人保生态”相互依存可持续循环的泰山模式。
二是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坚持以“支流保干流、以河流保湖库”的流域治污思路,实施柴汶河、海子河、泮河、汇河等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对150余公里河道实施清淤、岸线修复治理。流域内新建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2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20.5万吨;新建污水管网100余公里,非开挖式清淤疏浚368公里,排查检测234公里;对5座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改造,外排水质主要指标提升至地表水四类标准。对60余处乡镇污水处理厂(或设施)开展技术帮扶,确保外排水质稳定达标。持续开展东平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彻底解决东平湖区乱圈乱占、投放鱼饵、餐船污染等“老大难”问题,累计清理网箱网围12.6万亩,关停沿湖污染企业683家,清理持证渔船3540只,清除违法建筑物447处,拆除餐饮船只21艘,每年清理菹草约3万吨。
三是建立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立法监督和顶层设计,严格落实《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0-2035年)》,补齐生态保护工作短板。持续开展重点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执法帮扶行动,先后组织2轮,检查重点污染源80余家次。继续开展重点河流每周不低于一次的巡河排查,及时发现解决河道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水环境形势分析会,每周至少一次,及时研判分析水质保障措施。开展入河排污口、城区污水直排、东平湖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发力,推进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