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泰安市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 2021-07-23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5月11日至5月31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泰安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23日,督察组向泰安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泰安市委副书记曲锋主持,督察组组长宋守军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市委书记崔洪刚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侯翠荣,督察组有关人员,泰安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泰安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泰安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绿色、低碳、循环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1.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33.2%,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超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施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0年,泰安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改善35%,优良天数比例较2015年改善17.4个百分点;省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全部达到水质管控目标,东平湖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标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统筹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泰安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7月19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48家;立案处罚71家,罚款396.5万元;立案侦查5件,约谈10人,问责34人。

督察指出,泰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对标中央要求,对照人民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落实不够

一些部门未严格落实“管发展、管行业、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定力不足。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落实不够。肥城市7家、宁阳县2家砖瓦轮窑直到2021年5月初才实施关停取缔。泰安市商务局作为成品油监管牵头部门,监管存在盲区。督察组在东平县、新泰市等地先后发现企业自备柴油罐16个、流动加油车4辆、自备加油机4台。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不规范,灭失注销率偏高。泰安市累计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4710辆,其中拆解回收2746辆,核实灭失注销1964辆,灭失注销率高达41.7%。各县(市、区)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进展不平衡,肥城市仅淘汰24辆,东平县仅淘汰10辆。

一些部门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泰安市扬尘管控工作沟通协作机制不健全,建筑(拆迁)工地、道路建设、矿山修复工程裸露土地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车辆带泥上路。泰安市水利局在地下水管控方面还存在漏洞,地下水超采、盗采问题多发。宁阳化工产业园内的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超采地下水问题长期存在。肥城东行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抽取穆庄村灌溉水井水用于洗砂,未办理取水手续。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建成之后应关停华阳热电有限公司部分燃煤机组,但华阳热电有限公司又以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的名义,继续正常生产。新泰市商务局监管非法机动车拆解只堵不疏,“反复治、治反复”问题突出。截至督察时,新泰市尚无有资质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

落实督察整改任务不彻底。东平县对于东平湖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等待观望。2020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均未对该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东平县仅于2020年12月对涉及的井口进行了封堵,未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至2021年5月底才将生产及附属设施拆除工作基本完成。东平湖沿湖生态隔离带项目,道路压占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东平湖附近尚存在围湖养鱼,均位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存在薄弱环节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仍有短板。2021年以来,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1-4月份,泰安市优良率同比恶化7.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天,综合指数同比恶化3.4%,PM10同比恶化7.4%。运输结构依然偏汽运。泰安市2018年多式联运货运量204万吨,较2017年下降19%;2019年为162万吨,较2018年下降20.6%;2020年为168万吨,仅比2019年增长3.7%。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不快。市、区两级道路保洁管理标准不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区域道路保洁标准低,积尘负荷高;城中村、老旧小区清洁取暖覆盖率不高,燃烧散煤现象依然普遍。企业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泰山区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碎机密闭不严,粉尘收集未设置集气罩;东平瑞鑫建材有限公司粉尘收集、处理效率较差,厂区道路和车间内部积尘严重。VOCs治理设施建设、运行不规范。东平县山东新东岳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收集效率低,车间内异味刺鼻;岱岳区泰安市城区西部热源PPP项目,部分工件露天刷漆;泰山区兴城汽车修理中心喷漆作业无相关治理设施。

水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不足。出境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2021年1-4月份,泰安市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全国倒数第20、全省倒数第2。城镇污水治理设施欠账较多。泰安市城区排水管网未明确统一监督管理部门,缺少系统整治,管网底数不清。梳洗河沿线部分污水管网断裂,出现多处泄漏点。肥城、宁阳、东平等县(市)建成区内尚有350多公里雨污混流管网未实施改造。东平县部分社区污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行。新泰市尚有5个乡(镇)未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运行效果较差。

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泰安市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不及时,料坑中多种待处理的危险废物混存,焚烧车间异味较大;宁阳盛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螯合飞灰超期超量存放;泰安市泰山拆车股份有限公司露天拆解作业,危废出入库计量不规范,废机油到处洒落。

固体废物处置还存在薄弱环节。“渣土围城”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泰安城区现有58处渣土堆待处置。建筑垃圾、工业固废乱堆乱放。东平县大清河南侧大坝内龙崮村至戴村坝段,堆存部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部分页岩渣土直接倾倒至农田。部分单位污泥暂存、处置不规范。泰安市多家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泥存放、转运不符合要求,部分单位污泥转运联单记录弄虚作假。

三是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矿产资源违规开采,造成生态破坏。肥城市万方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岱岳区道朗片区石灰岩矿山等开采方式野蛮粗放,山体受损严重,治理修复困难。同时,3处矿区均存在越界开采的问题。肥城市安临站镇借“修复生态”之名,行开采之实,“开发式治理”变形走样。督察发现,泰安市2019年以来发现非法采石采砂问题137起,私挖盗采呈高发态势,屡禁不止。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旧突出。泰安市部分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不高,运行不正常,因异味、污水外排导致的信访较多。督察期间,接到有关畜禽养殖污染的信访举报件共计264件,占比17.6%。

四是南四湖流域监管仍不到位

巡河流于形式。宁阳县南四湖流域虽设立了三级河长,但部分河长徒有其名,对巡河区域、水域现状、入河排污口等相关情况“一问三不知”,更甚者不知道自身的“河长”头衔。督察组调阅巡河APP行动轨迹,发现河长巡河范围窄、路程短等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县、乡(镇)级河长多次巡河均在同一位置。

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效果不佳。新泰市放城镇放山村241省道两侧有5处洗砂场,洗砂废水经自然沟渠直排泗河。宁阳县葛石镇、伏山镇污水处理站“建而不用”,污水直排汉马河、洸河;乡饮乡、东疏镇、堽城镇等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新泰市放城镇、石莱镇尚未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水直排环境。

部分畜禽养殖废水处置不当。宁阳县伏山镇芝峰养殖场恶臭扰民,群众反映强烈,大量养殖废水贮存在无防渗措施的蓄水池内,汛期雨污混流至洸河。太和畜禽养殖合作社废弃场区废水直排外环境,新场区雨污不分,粪污露天堆放,污水横流。

督察要求,泰安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督察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把结构调整、渣土处置、矿山修复、危废管理等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加大对油烟、噪声等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整治力度,特别是抓好东平湖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对淘汰落后产能、污水管网建设、扬尘管控、成品油规范化整治等工作,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泰安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泰安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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