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主办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类型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20211205-22 | 夏庄镇梨园村,梨园村书记在德润钢结构南侧倾倒大量生活垃圾,污染地下水,目前已用好土进行覆盖。 | 岱岳区 | 固废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夏张镇 | 12月15日,经岱岳区生态环境分局协同夏张镇政府相关人员一同现场调查,该位置是一座小山头,周围未发现生活垃圾,距离村民住户约5公里左右。现场未发现水井和水源。12月15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到达现场查看,举报位置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下一步,责成夏张镇政府对举报位置附近加强管理和巡查,防止再次出现乱倒垃圾,污染环境问题。 | 否 | |||
2 | 20211205-57 | 泰安新泰市新甫街道西西周南村南侧农田旁,中联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将泥浆倾倒在村民农田内,将农作物全部覆盖。 | 新泰市 | 固废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甫街道办事处 | 反映的“中联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为泰安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项目。该公司混凝土生产项目于2017年9月27日经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泰环审[2017]102号),2019年9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新环验[2019]205号),2020年5月28日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该项目年生产混凝土60万立方米,生产工艺为:原料(水泥、砂、石子)–上料-搅拌-产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密闭料仓、布袋除尘器、砂石分离机和洗车平台等设施。 2021年12月8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和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泰安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厂区东南侧土地上积存灰白色粉末,该土地面积约90平方米,粉末最厚处约5厘米,该土地种植杨树和柳树各10余颗,无其它农作物。经调查核实,因2021年9月份连续降雨导致厂区围墙倒塌雨水外溢,雨水将厂区石料粉末冲到一空闲院落,经空闲院落溢流至该处。 | 是 | 清理整治 | 因涉及赔偿,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已委托山东金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现场进行赔偿评估,完成评估后将立即对外溢淤积物进行清理。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联合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 |
3 | 20211205-67 | 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石岩村北侧、边家庄村东侧连珠山,以复垦为名夜间开山采石,破坏山体。 | 徂汶景区 | 其他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该信访涉及两个项目:1.《山东省泰安市徂徕山镇汶河风景名胜区连珠山废弃开采矿山治理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批准文号泰自资规开字〔2020〕9号;2.《关于2020年泰安市徂汶景区第一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立项的批复》,批准文号泰自资规开字〔2020〕37号。 2021年12月9日,泰安市自然资源规划执法支队会同徂汶景区、徂徕国土所相关人员,与泰安市天泽自然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经现场核实,确认在该地点范围内,未发现项目施工方泰安市天泽自然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夜间开山采石现象。 1.《山东省泰安市徂徕山镇汶河风景名胜区连珠山废弃开采矿山治理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按照项目批复和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山石和地砂资源管理的通知》要求,因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可对外进行销售,销售收入用于生态修复;加强对该项目巡查,杜绝越界、非法销售违法行为发生。 2.《关于2020年泰安市徂汶景区第一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立项的批复》项目区涉及山石的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涉石方案》实施;加强对该项目监管,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 否 | |||
4 | 20211206-6 | 徂徕镇新庄村东南角,有人挖沙取土,形成多处深坑。 | 徂汶景区 | 其他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年12月8日,泰安市自然资源规划执法支队会同徂汶景区、徂徕国土所、徂徕镇新庄村村委会、张某某等相关人员,并经现场核实,确认在该地点范围内,存在信访人所反映的违法现象。 | 是 | 立案调查 | 1.徂徕镇新庄村村民张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新庄村东南开采风化料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2月8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文号泰自资规责停字〔2021〕5543号。 2.已立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 |
5 | 20211206-26 | 东疏镇王楼集村,村东废弃沙坑内倾倒了大量的化工废料,举报后清理不彻底,现场还遗留部分废料。 | 宁阳县 | 固废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东疏镇 | 2021年6月1日,宁阳县接到省环保督察组第21批转办件,反映“东疏镇王楼集村砂坑内倾倒危废锯泥并进行掩埋”问题。东疏镇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砂坑内与不明固体接触的水体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砂坑内水质符合灌溉水标准,水体未受到污染,初步判定为一般固废。东疏镇责成王楼集村对砂坑内的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7月份清理完毕。 收到群众反映问题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东疏镇进行了现场调查,经现场查看,东疏镇王楼集村东北方向有1处废弃砂坑,坑内积蓄部分雨水,周边堆放部分石渣和白砂,未发现化工废料。经调查了解,王楼集村正在整修生产路,将原来铺垫的生产路表层石渣及白砂进行了清理,暂时堆放于砂坑内。 对此,宁阳县将举一反三,加强砂坑监管,在砂坑周边设置“禁止倾倒垃圾”标识牌,安排干部包保,进行巡查,增加日间巡查和夜间巡逻频次,杜绝随意倾倒固废情况发生。 | 否 | |||
6 | 20211206-34 | 安临站镇黑峪村,老粮库东南有一个养猪场,场主姓冯,异味扰民,粪便乱堆放。 | 肥城市 | 大气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安临站镇政府 | 信访人反映养猪场为肥城福海养殖场,位于肥城市安临站镇黑峪村。经调查,肥城福海养殖场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现养殖生猪约70头,2021年12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内有储粪池和沉淀池。未发现粪便乱堆放现象,不存在异味。 该养殖场与村里签了协议,粪便和尿液不定期运到邻村用于果园、果树或庄稼施肥。下一步,督促该养殖场及时清运粪便,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避免养殖异味影响周边环境。安临站镇将加强对该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确保粪污及时清理、定期喷洒除臭剂。 | 否 | |||
7 | 20211206-49 | 西张庄镇中兴官庄村,村北新泰市领速润滑油有限公司,间歇性排放刺激性气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新泰市 | 大气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 反映的单位名称是是新泰市领速润滑油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西张庄镇中兴官庄村008县道中段路东,从事润滑油加工调和项目。2020年12月28日经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审批(泰新环境报告表[2020]344号)并开工建设,于2021年1月建成,2021年4月开始调试设备,2021年9月1日完成环保自主验收。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灌溉不外排,项目运营生产时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废添加剂桶(废添加剂桶属于危险废物),未破损的废添加剂桶由厂家回收,破损的废添加剂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储罐呼吸口有机废气、罐区卸车损耗有机废气、加热循环过程有机废气、装车损耗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过水封阻和阻火器处理后,由两台漩涡风机输送入天然气导热油炉经低氮进行充分焚烧,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润滑油加工调和项目正常生产,厂区内正在进行原料油卸载作业,在厂区及周边可闻到异味,异味源自原料油卸载作业及原料油卸载时抽样化验过程中的挥发。 | 是 | 责令整改 | 针对该公司原料油卸载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异味污染问题,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要求该公司针对原料油卸载、成品油装载等全流程作业,采取逐级油气回收等必要措施,防止异味污染环境。目前,该公司针对原料油卸载作业过程中的异味挥发问题,已采取全密闭作业措施;针对原料油卸载时抽样化验流程产生的异味,已采取油气回收方式,消除异味污染。 | |
8 | 20211207-4 | 汶南镇,太平庄村学校路口路西曹凯仁家具厂,与村民居住地不足十米,喷漆异味扰民(举报人可以提供联系方式) | 新泰市 | 大气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汶南镇政府 | 群众反映的曹凯仁家具厂是瑞林古典家具经营部,位于位于汶南镇太平庄村村内西侧,加工车间为蔬菜大棚改造,主要从事家具打磨喷漆,生产设备有打磨机2台,喷漆房1间,无环保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2021年12月12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汶南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正在打磨半成品家具,喷漆房未作业,有喷漆痕迹。 | 是 | 清理取缔 | 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同时,执法人员向汶南镇政府进行通报,要求汶南镇政府对该经营部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标准,进行综合整治。 2021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后督查,该经营部打磨设备已清理,喷漆房已拆除,生产车间改为仓库使用。 | |
9 | 20211207-28 | 东平镇戴村坝北头,往东平湖排放酱油颜色的污水。 | 东平县 | 水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东平县东平湖综合执法大队 | 戴村坝区域上游来水主要为大汶河、汇河:大汶河来水自东平县、肥城市、宁阳县、汶上县四地交汇处流入东平县境内,自戴村坝汇入大清河;汇河自平阴县与东平县交界处流入东平境内,途径丁坞桥、下遂城桥、张河桥、席桥从戴村坝汇入大清河。 12月3日,东平县东平湖综合执法大队巡查时发现戴村坝区域水质呈暗红色,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联合东平县东平湖综合执法大队对戴村坝上游区域进行排查,经查,上游大汶河区域水质较清澈,未发现色度异常。 上游汇河区域来水颜色仍呈暗红色,监测人员沿途对汇河水质进行取样监测。PH、氟化物、氨氮、总磷、COD、高锰酸盐指数、六价铬等指标均正常,达到地表Ⅲ类水水质标准,总氮指标自交界处展小庄桥、丁坞桥、汇河(入戴村坝处)、戴村坝分别为2.89(东平、平阴交界处)、2.07、0.763、0.703毫克/升,呈逐步下降趋势,戴村坝处所有指标均恢复至Ⅲ类水水质标准。 接到督察热线转办件后,12月9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汇河区域进行排查,经查,丁坞桥至张河桥区域水质已逐渐清澈,张河桥至戴村坝区域颜色仍呈暗红色,汇河来水颜色暗红区域正逐步下移。12月1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汇河区域进行排查,汇河水质已基本恢复正常。综上,东平县汇河区域水质受上游水质影响。 | 是 | 加强监管 | 东平县将依托河长制和地表水水质监测预警制度,做好流域水环境治理协调、预警工作,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打击非法向河道排污行为,还河湖干净、整洁的面貌。 | |
10 | 20211207-47 | 新福街道西周村,新泰热电厂,噪音扰民 | 新泰市 | 噪声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 反映的“新泰热电厂”为新泰正大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东省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龙山路98号。2018 年 4 月 25 日取得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鲁环审[2018]7 号)。2018 年 9 月 10 号开工建设,现建有 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C30MW抽凝机组和2×130t/h高温超高压燃煤锅炉+1×B18MW背压机组,同步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2021 年6月 19日,新泰正大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对一期建设项目(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C30MW抽凝机组)进行了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建设项目(2×130t/h高温超高压燃煤锅炉+1×B18MW背压机组)正在组织验收。 2021年12月9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循环泵、碎煤机、风机、空压机等产噪设备均建在厂房内,锅炉排汽筒已安装排汽消声器。经核实,因前期燃煤锅炉进行启动调试,启动调试时需进行吹管作业,使用蒸汽对管道内垃圾进行清理,吹管时间较短,吹管过程中出现噪声,现已完成所有锅炉吹管作业,现场无明显噪声。2021年12月1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经检测,该公司外排噪声达标。 | 是 | 加强监管 | 执法人员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该公司加强对消音器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如进行其他产噪作业,严禁在夜间进行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
11 | 20211207-49 | 宫里镇李灵村,大宝养殖公司,废水直排柴汶河;社区生活污水也排入柴汶河,污染地下水。 | 新泰市 | 水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宫里镇 | 1.群众反映的李灵村大宝养殖公司全称是新泰市泉盛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新泰市宫里镇李灵村东,属适养区。从事肉鸡养殖项目,建设鸡舍36栋,设计年出栏肉鸡300万只,已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鸡舍冲洗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前期,新泰市泉盛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不规范,致使养殖粪便废水经暂存处外溢至北侧排水沟进入养殖场西侧河道对环境造成污染。对此,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于2021年12月6日下达了《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泰环罚听告字[2021]03-112号),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1年12月10日上午,执法人员联合宫里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正在养殖,现存栏肉鸡约70万只。场区及周边未发现养殖粪便废水外排现象。 2.群众反映的李灵社区,建有8栋居民楼,现常住人口约300户、1100人。前期,新泰市住建局为其配备了社区污水处理设施,社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村东坑塘,该坑塘未与河道相连。后来,污水处理设施经多次维修不能正常运行后,宫里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份委托山东飞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原处理设施以东新建了200方的污水暂存罐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外运至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果树灌溉。 执法人员联合宫里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李灵社区村东河道进行排查,污水暂存罐正常使用,未发现社区生活污水排入柴汶河现象。 | 是 | 加强监管 | 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给该养殖场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该养殖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养殖,妥善收集贮存处置养殖粪便废水,杜绝养殖粪便废水外排,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否则,将依法处理。 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加大对该养殖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督促宫里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李灵社区生活污水的清运管理,防止社区生活污水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
12 | 20211207-64 | 东都镇南鲍村,村西北梁某某煤炭经销处,露天晾晒煤泥,粉尘污染很严重。 | 新泰市 | 大气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东都镇 | 信访人反映的“梁某某煤炭经销处”系新泰市永鑫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东都镇南鲍村蒙馆路北(南鲍村西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MA3CALWF10。 2018年6月7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以新环备[2018]244号文对该公司煤炭配比加工项目予以备案。2021年9月该公司将煤场租赁给梁某某使用。 前期,2021年11月1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煤场内煤堆覆盖不全,对此,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21年11月15日,按照法定程序给业主依法送达(泰环罚听告字[2021]03-106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对该公司作出了: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2.1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1]xt-027号)。 2021年12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作业,煤场堆放有煤炭800余吨,使用防尘网进行了防尘覆盖,煤场地面已洒水降尘,经查验雾炮及厂区四周喷淋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 是 | 加强监管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作业,生产时要做好防尘抑尘措施。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东都镇将对该公司加大后续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 |
13 | 20211208-1 | 北集坡街道龙泉路中南佳期漫小区北一路之隔的泰山酒业,异味扰民。 | 高新区 | 大气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基地,位于泰安市高新区龙潭路以西,北天门大街以北。主要生产产品为65度浓香型原酒,原料为高粱、小麦、水,年产值3600吨,工艺为固态发酵。该公司通过环评批复并完成了自主验收。受传统酿酒工艺限制,该项目出窖、出甑(zeng)及馏酒工艺多为敞开式,过程中产生含醇、酯类的糟香气味,无组织逸散到环境中,在特定风向和较低气压下,经广泛接触氧化等复合反应,容易形成酒糟类异味。 1.调查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到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基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南侧外已建小区(中南佳期漫小区),蒸馏及发酵车间离小区最近距离约100米。公司车间位置较低,居民建筑物较高,南风时来自居民楼方向的风向易受阻、异味不易扩散,北风时居民楼又容易在无其他建筑物阻挡的情况下处于下风口,因此,在一定高度,易闻到酒厂的酒糟和蒸馏酒废蒸汽味道。 2.企业在异味治理方面的工作 2019年8月8日,该公司对废气处理设施召开论证招标,2020年初,该公司投资近1100万完成建设8套废气处理设施,每套设备由车间内部集气罩、内外部收集管道,末端处理设施为碱洗塔、UV光解、轴流风机组成。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废气处理设备收集端未达到预定效果。经过多方考察,吸取失败的原因,联合相关科研院所,通过缜密分析、科学计算,该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制定第三次改造方案,并在8月中旬完工,9月初复产后,该企业正积极调试运行。 3.第三方检测情况 2021年9月11日、9月2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基地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连续检测2天,每天检测4次,检测报告(RPHJ202109075、RPHJ202109146)数据显示最大值为13(无量纲),符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臭气浓度排放要求(≤16)。 4.对企业的帮扶指导情况 2021 年10 月25 日,开发区组织来自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五名专家对该企业进行帮扶指导,通过现场勘查,经专家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建议。 | 是 | 加强监管 | 高新区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尽快对废气处理设施验收。同时,举一反三,加强辖区内排污单位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
14 | 20211208-25 | 湖屯镇隆源煤矿原造纸厂内有一家洗沙场,夜间生产,将废水排入煤矿废井内。 | 肥城市 | 水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湖屯镇政府 | 肥城市湖屯镇隆源煤矿位于湖屯镇后兴隆村北,该单位从事煤炭开采、销售;矿井建设及采掘生产系统工程承包;煤炭开采技术服务;照明器具及灯用电器附件、电视机及家用音响设备的制造、销售;矿山机械制造、修理修配及设备租赁;煤矸石加工、销售等业务。该煤矿已关井,工作人员皆已分流,信访人反映的造纸厂为该煤矿公司的第三产业,也已停产多年。 关于“湖屯镇隆源煤矿原造纸厂内有一家洗沙场,夜间生产,将废水排入煤矿废井内”问题。肥城分局工作人员连同湖屯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对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造纸厂院落已废弃,现场未发现洗砂设备及生产加工痕迹,也未发现废水排入矿井的问题。经与湖屯镇环保办沟通,今年4月份,镇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此处有洗砂行为,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了取缔,且在后续巡查阶段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 | 是 | 加强监管 | 进一步加强对该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采取错时、不定期等检查方式,确保该洗沙场不死灰复燃。同时要求湖屯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网格化监管,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力度,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生活环境。 | |
15 | 20211208-36 | 祝阳镇南高北村村东毁地卖沙,破坏环境。 | 岱岳区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祝阳镇政府 | 12月10日,岱岳区生态环境分局协同祝阳镇政府相关人员一同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南高北村位于祝阳镇政府驻地正东,瀛汶河西岸。经实地核查,结合村干部走访并未发现毁地卖沙,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下一步,岱岳区责成祝阳镇政府对举报位置附近加强管理和巡查,防止出现毁地卖沙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否 | ||||
16 | 20211209-9 | 泰安市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南仪仙社区南侧农大肥业工厂,排放刺鼻气味。 | 肥城市 | 大气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 经调查,涉案单位为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高新区(代管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创业路249号、南仪仙社区东南150米,主要从事复混肥料制造、钾肥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该公司年产20万吨硫基复合肥项目于2008年8月由原泰安市环保局审批(泰环发〔2006〕206号), 2010年1月验收(泰环验〔2010〕2号);年产20万吨氯基复混肥项目于2008年8月由原泰安市环保局审批(无文号), 2010年1月验收(泰环验〔2010〕3号);年产60万吨缓控释复合肥项目于2011年12月由原泰安市环保局审批(泰环发〔2011〕349号),2015年3月验收(泰环验〔2015〕9号);年产55万吨新型生态肥料建设项目于2016年7月由原泰安市环保局审批(泰环审〔2016〕28号),一期工程于2020年9月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9837409631609001V)。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建设六个复合肥车间(1#、2#、5#、6#、7#、9#)、一个硫酸钾车间、三个控释肥车间(控1、控2、控3)、一个微生物菌剂车间、一个黄腐酸钾车间。 该公司复合肥车间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颗粒物、氨(氨气),生产废气通过重力除尘+旋风除尘+文丘里洗涤器处理后排放,排放口处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硫酸钾车间、控释肥车间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微生物菌剂车间主要污染物氨(氨气)、硫化氢、颗粒物,废气通过布袋除尘+水膜除尘+UV光氧处理后排放。黄腐酸钾车间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废气通过布袋+旋风+水膜除尘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复合肥1#、2#、5#、7#车间以及硫酸钾车间、控释肥1车间3车间、微生物车间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查阅复合肥车间在线日均值数据,未发现废气有超标排放现象。2021年,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检测,各项废气检测指标均不超标。针对投诉内容,2021年12月1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开展监督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 | 是 | 加强监管 | 1.要求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对该信访的后督察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 |
17 | 20211210-1 | 泰安肥城市老城镇二中队南,泰安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定时排放异味气体。 | 肥城市 | 大气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为泰安市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营企业,法人吴某某,位于肥城市老城镇驻地北侧,济充公路以东,老城化工项目聚集区内。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建设规模是总处理危险废物5万t/a,其中焚烧处理规模为3万t/a,物化处理规模是2万t/a。于2016年6月29日取得泰安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泰环审〔2016〕22号)。2020年7月1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执法人员根据读公司提供的废气监测报告,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关于不定时排放异味气体问题,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验,主要原因:一是该公司在接收危险废物时,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后,如果卸车不及时,车上的危险废物无组织排放的气味会随风向向周边环境飘散,对下风向造成气味影响;二是由于近期全省限电,腾跃环保公司阶段性生产,限电期间应急电源设备无法供应生产设备及废气设施正常用电,导致无法运行,可能有偶发性气味产生,导致信访人受到影响。 | 是 | 责令整改 | 已责令企业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危废运输车辆进厂后的装卸频次和时间,压减危废收集数量,减少库存量,将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在最低限度,避免对周边造成影响。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逐一进行落实。 | |
18 | 20211210-67 | 祝阳镇徐家楼工业园,御锦服饰废水私自外排。 | 岱岳区 | 水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祝阳镇政府 | 泰安市御锦服饰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徐家楼村,公司建设于2012年,设计销售年生产印花、绣花服饰300万件。2018年取得文号为〔2018〕第123号的环评批复;验收时间2018年10月21日。 经现场调查:1.生活污水:厕所建有化粪池,定期清运,无外排。 2.生产废水:环评报告编制内容为“生产废水量约107.2m³/d,建有一座处理能力200m³/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气浮+A/O生化+沉淀’,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返回生产工艺再利用,其余达标排入小安门水库灌渠干渠用于农田灌溉”。 现实情况为该公司实际运营工况没有达到设计产量,因此生产废水产生量也随之减少,平均产生量约40m³/d,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用做网版、印花及车间地面冲洗水,原有废水排放口弃用,因此厂区内未设废水排放口,废水无外排。下一步,岱岳区将责成祝阳镇政府对举报企业附近加强管理和巡查。 | 否 | |||
19 | 20211211-8 | 东都镇,华恒矿业东30米路南院内存放不知什么东西,刮风异味严重。 | 新泰市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的“东都镇华恒矿业东30米路南院落”,位于新泰市东都镇南鲍村东(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东侧)蒙馆路南100米左右处,院落业主系东都镇南鲍村民李某某。经了解,在此之前,当事人李某某在该院落内临时堆存过煤炭和胶粉。东都镇环保办公室巡查发现后已责令求李某某将堆存的物料全部进行了清理。 2021年12月15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东都镇环保办公室执法人员联合对该院落进行了现场检查,李某某堆存的物料已全部清理。 | 是 | 责令整改 | 2021年12月21日,执法人员对该院落进行了复查,现场无人,院落空置。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督促各乡镇、街道将加大对辖区空闲院落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闲置院落非法堆存物料现象。 | ||
20 | 20211211-18 | 马庄镇后营村,村北石膏矿内非法粉碎石子,无手续,粉尘污染严重。 | 岱岳区 | 建设项目、大气 | 马庄镇、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岱岳区自然资源局 | 通过调查,反映地点原为鲁南监狱石膏矿,后由岱岳区粥店街道上旺村村民个人出资购买。该院落占地约120亩,分为内外院,共有楼房5座,现已出租3座,目前仅1座楼房租户实际使用,用于毛绒玩具组装加工。院落西南位置出租用作驾校练车场地。院内未发现粉碎石子设备、无粉碎石子现象。 但南院内现存有约3000余立方沙子。通过进一步核实,沙子为该院业主购买,用于后期个人建设使用。现已责成该业主对露天存放沙子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岱岳区将责成马庄镇加强对此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对非法磕石现象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坚决杜绝涉石涉砂违法行为的发生。 | 否 | |||
21 | 20211211-19 | 黄前镇白云寺村,村西高速路桥下,堆放大量的石粉、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 泰山景区 | 固废 | 黄前镇、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 经现场调查,反映位置为泰山景区黄前镇白云寺村村西济泰高速桥下,在高速桥下占地约150平方左右的地方,堆放约50立方左右的石粉、石块、建筑垃圾等,来源不明。现场要求黄前镇安排工作人员对石粉、石块、建筑垃圾等进行清理。 | 是 | 责令整改 | 目前,黄前镇已将石粉、石块、建筑垃圾等清理完毕。泰山景区将进一步加强对随意倾倒垃圾工作的监督管理,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巡查力度, 杜绝随意倾倒行为,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 |
22 | 20211212-22 | 高新区区政府东30米白色石桥南污水井破裂,污水外溢,污染河流。 | 肥城市 | 水 | 肥城高新区经济建设局 | 肥城市高新区立即安排经济建设局组织人员对破损污水井进行抢修。 | 是 | 责令整改 | 截止2021年12月23日,破损管网全部维修完毕。下一步,落实河长制监管责任,对高新区所有河道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依照标准要求,追根溯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产生水环境污染。 | |
23 | 20211212-23 | 天宝镇黄道沟村,村西700米左右张某私自盗采沙子,破坏生态。 | 徂汶景区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地点是天宝镇黄道沟村,村西700米左右。2021年12月14日,泰安市自然资源规划执法支队再次对举报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在该地点范围内,未发现张某私自盗采沙子,破坏生态现象。 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类似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 否 | ||||
24 | 20211212-43 | 彭集街道办事处栾庙村村北侧化肥厂,污水直排,将地下水污染,气味刺鼻。 | 东平县 | 水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 | 反映的为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640833R,位于彭集街道办事处,法人代表为孟某某,下辖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建设项目为年产12万吨无水葡萄糖项目,于2017年4月21日由泰安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泰环审[2017]12号,2021年1月21日通过自主验收。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为动力结构调整工程,项目于2008年8月14日由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鲁环审[2008]154号,2013年3月29日通过原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验收文号:鲁环验[2013]102号;年产60万吨合成氨原料路线改造工程,项目于2017年2月13日由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泰环审字[2017]4号,2018年6月23日通过验收;航天超大型粉煤气化工程示范项目,项目于2020年3月20日由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批复文号:泰审批投资[2020]26号,项目正在建设,尚未投产。 经核实,信访反映的“气味”主要来自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玉米浸泡、污水处理站。玉米浸泡和污水处理站已进行密闭,产生的异味分别由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洗喷淋塔,经碱洗处理后排放。 反映的“地下水污染”主要来自公司外排水。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环境监测监控系统经规范化排污口排放。 12月22日,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玉米浸泡环节和污水处理站碱洗喷淋塔正常运行,周边无明显异味。查阅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等5项排放指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随后调查组又调阅了公司历史监测数据,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均能达到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氨氮≤10mg/L,化学需氧量≤60mg/L,总氮≤25mg/L)。最后调查组对公司厂界东、西、南侧及厂外排污管道两侧进行了实地踏勘,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周边农作物长势良好,未见死亡。 | 是 | 加强监管 | 为进一步掌握该公司周边环境状态调查组已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水岳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公司外排水和厂界无组织进行检测。下一步,东平县将以此次信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重点涉水、涉气企业监督管理,坚持严格执法和帮扶整改并重的原则,以加强现场执法为抓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放,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
25 | 20211213-33 | 泰安市新泰市汶南镇山口村村北,泉翔石料厂,噪声扰民,粉尘污染,在村北山上开采山石、破坏山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新泰市 | 噪声、大气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汶南镇政府 | 群众反映的泉翔石料厂是新泰市泉翔石材有限公司山口矿区,该矿区位于汶南镇山口村村北,2019年9月重新核发了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0.2032平方公里,采矿期为十年。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的露天开采及石粉的加工与销售项目,新泰市泉翔石材有限公司山口矿区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泰审批投资〔2019〕第162号),2020年10月份通过环保验收,该公司山口矿区建设了防风抑尘围挡、喷淋系统、雾炮、布袋除尘器、洗车台等防尘除尘设施,并对车间进行了密闭,该公司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320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021年12月15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汶南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在矿界内正常采石,未发现破坏山林现象;破碎筛分车间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场区部分物料露天放置,未采取防尘措施。 针对信访人反映破坏山林的问题,2021年7月份时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部门通过查看林业图、矿界图和现场勘察等检查方式,发现该公司矿界内苗木基本不高于30公分,认定该公司矿界内不属于有林地,因此,矿山开采时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证。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噪声、粉尘污染问题,2021年5月10日、6月4日、10月16日,新泰市泉翔石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奥斯瑞特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排气筒外排废气、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以及夜间厂界噪声进行过检测,经检测,排气筒外排废气、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均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要求;厂界噪声、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区标准要求。 | 是 | 责令整改 | 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对露天放置的物料进行覆盖。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对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1年12月20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后督查,该公司露天存放的物料已覆盖。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 |
26 | 20211213-36 |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天平村村南,污水管道的污水外溢流入天平河内,环境污染严重。 | 岱岳区 | 水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岱岳经济开发区 | 经核实,天平河是泰安市岱岳区大汶河中游支流,位于山东岱岳经济开发区,流经天平办事处的天平村、黑水湾村、池子崖村和起驾店村,水系全长约6.6公里,规划面积约68公顷;岱岳区于2019年6月对天平河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并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河道清淤、驳岸挡墙、潜流湿地、河道两侧污水主管网铺设等工程,已将沿河46家企业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管理。同时,天平村的旧村改造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于2019年10月已完成了天平旧村整体拆除工作,目前新回迁楼正在建设中。 2021年12月15日,岱岳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岱岳经济开发区对自天平村村南天平河两侧全线进行了严密巡查,未发现有企业的入河排污口和生活污水的入河排污口,仅有雨水入河排放口。未发现污水管道污水外溢流入天平河内的现象。下一步将责成岱岳经济开发区加强对天平河沿线巡查,确保天平河水环境,达到环境质量要求。 | 否 | |||
27 | 20211214-11 | 刘杜镇刘杜村村河道内大量生活垃圾冲到光明水库,污染水源。山泉村和龙泉村中间山坡上有一大垃圾场,污染光明水库水源。 | 新泰市 | 水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刘杜镇政府 | 信访人反映的刘杜镇刘杜村河道位于刘杜村南,山泉村属刘杜镇,龙泉村属小协镇。下游均紧邻光明水库。现场检查时,刘杜村河道内有少量上游冲刷下来的和被风刮入河道内的垃圾袋。经排查,未发现刘杜镇山泉村和小协镇龙泉村中间山坡上有大垃圾场。 | 是 | 清理整治 | 执法人员立即督促刘杜镇政府安排环卫人员现场对河道内的垃圾袋进行了清理。同时,要求刘杜镇政府及时清理垃圾箱内垃圾,防止垃圾外溢被风刮入河道污染水源。泰安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和刘杜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 |
28 | 20211214-53 | 羊流镇平安路,山东九郡重工有限公司,外排浓烟,异味严重,噪声扰民。 | 新泰市 | 大气、噪声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西张庄镇政府 | 山东九郡重工有限公司从事电磁吸盘生产,位于新泰市西张庄镇工业园区中段路西(新泰市西张庄镇肖家庄村西北),已于2021年12月6日依法取缔。 前期,2021年11月26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西张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有生产迹象,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通过了解该公司生产负责人,该项目生产时,在烘干工序产生异味。对此,西张庄镇政府按照“散乱污”的整治标准予以取缔。 2021年12月6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西张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该公司已停止生产,原料、产品及设备已清理完。 接此转办件后,2021年12月17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西张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无生产原料、产品及设备,未发现有恢复生产的迹象。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西张庄镇政府加大对辖区的巡查力度,对“散乱污”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同时防止已取缔的“散乱污”死灰复燃。 | 否 | |||
29 | 20211215-56 | 黄前镇窝角村,齐鲁建设桃源里小区项目,扬尘污染严重,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工地周围。 | 泰山景区 | 大气、固废 | 黄前镇、景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 经现场调查,反映位置为泰山景区黄前镇窝角村北辰路北头路西,山高桃源里项目区。项目区内确实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 是 | 清理整治 | 现场已要求桃源里项目工作人员,立即对项目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在清运时,要严格落实湿法作业、扬尘处理等相关环保措施。目前桃源里项目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项目区已停止土石方作业,现场无扬尘。泰山景区将进一步加强对随意倾倒垃圾工作的监督管理,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加大巡查力度,杜绝随意倾倒行为,防止此类问题再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