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8月14日)

日期: 2020-09-15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县市区污染类型主办单位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型处理和整改情况备注
120200723-1经济开发区生物产业园,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未验先投,未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暴雨期间该公司周边下水道散发刺鼻污水异味。新泰市水、其他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经查,反映的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位于新泰市经济开发区生物产业园内,主要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项目。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5月5日以新环审[2018]第4号文件,对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复。2019年1月开始建设,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1820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线;500吨/年防弹UD无纬布生产线。项目二期建设2240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线。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工艺:原料(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树脂粉料)-配料-纺丝-静置-集束-萃取-干燥-热牵伸-卷绕。防弹UD无纬布生产工艺为:原料(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展丝-涂胶-裁剪-正交-产品。
    2020年7月2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一期生产线共12条,已建设8条生产线,现场正在调试生产线4条,未正式投入生产。已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纤维有机废气吸附回收装置)10套,处理能力100m2/d污水处理站(采用聚结装置+陶瓷膜超滤系统处理工艺)1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未按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该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建设项目未达到环保验收条件。经勘察该公司外排污水管道已连接新汶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厂区及厂区周边污水管道,未发现刺鼻异味。
责令整改    2020年7月2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该公司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力度,尽快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废水在线监测设施未安装联网、污染防治设施未完成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20200723-9高新开发区大更集团有限公司院内3号车间,山东捷高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无任何除尘措施,噪声扰民。肥城市大气、噪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反映的“山东捷高有限公司”为山东捷高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高新区(肥城市高新区代管王瓜店街道办事处)王东村委东邻,租赁山东大庚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号生产车间,主要从事纳基膨胀土防水毯生产。该公司2018年12月建成投产,生产原料为膨润土、编制土工布、无纺土工布。生产工艺为膨润土上料-编织土工布破卷-膨润土撒布-覆盖无纺土工布-缝合-收卷。2020年7月15日,曾接到20200715-13号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反映山东捷高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当时现场检查情况为:该公司正在生产,膨润土上料口用吨袋上料,未设置收尘装置,周围有少量积尘,未发现有扬尘及噪声污染严重现象。山东捷高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纳基膨胀土防水毯项目于2018年7月11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837098300000508)。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十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3033-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纳基膨润土防水毯),该公司纳基膨胀土防水毯项目不应该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该项目备案无效,应当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0年7月24日,肥城分局向该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泰肥环限改字〔2020〕16号),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整改    接此转办件后,肥城分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错时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正在办理环保手续。
    下一步:1、要求该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立即停止纳基膨胀土防水毯项目建设,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高新区要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

320200727-6果都镇谢家庄村北侧,养鸭场,臭气熏人,鸭粪在农田内露天堆放,下雨天直接被冲入河道内。新泰市大气、
水、固废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果都镇政府    反映的养殖场名称是新泰市果都镇众创畜禽养殖场(个体工商户),从事肉鸭养殖项目,位于果都镇杜家庄村坡庄子岭。2020年7月28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果都镇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新泰市果都镇众创畜禽养殖场肉鸭养殖项目已办理环保网上备案手续,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份建成并正式投入肉鸭养殖,每批肉鸭出栏大约10万只左右,年出栏肉鸭大约5至6批。鉴于此,该单位肉鸭养殖项目办理的环保网上备案手续不合法。该单位共建有5个养殖棚,建筑面积总计约6903平方米,另外建设一座黑膜氧化塘,黑膜氧化塘容积约为18000立方米,用于贮存养殖粪便废水。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肉鸭养殖项目正在运营,存栏肉鸭10万只左右,养殖粪便废水排入黑膜氧化塘后又抽排至养殖场南侧的农田中,未采取防雨水淋失等措施,抽排至农田中的养殖粪便废水经雨水冲刷后流至养殖场东南侧自然沟,又经自然沟流入果都镇谢家庄村中的河道。
责令整改    2020年7月3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针对该单位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审批即开工建设,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即正式投入肉鸭养殖,未经无害化处理即擅自将养殖粪便等废弃物排至农田中且未采取防雨水淋失措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同时,给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1、本批肉鸭出栏后停止养殖;2、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对贮存与养殖场东侧黑膜氧化塘中的养殖粪便废水进行妥善处置,严禁擅自外排;3、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擅自外排养殖粪便等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4、针对黑膜氧化塘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020年8月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对新泰市果都镇众创畜禽养殖场进行复查时,其养殖的肉鸭已出栏,养殖棚已空置。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针对该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从严处理,并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进行逐一排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同时,通报属地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的养殖场依法依规予以综合整治。

420200728-7西张庄镇前高佐村,村西,大型搅拌站,扬尘污染严重。新泰市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反映的单位名称是新泰众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西张庄镇前高佐村村西,从事新型道路材料生产项目;2018年12月29日,该公司新型道路材料生产项目经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报告表[2018]373号),尚未验收。该公司新型道路材料生产项目包含沥青搅拌站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水泥稳定土生产线。该公司新型道路材料生产项目,于2019年2月份开工建设,2019年6月份该项目包含的沥青搅拌站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建设安装完毕投入试运营;2020年6月份,该项目生产车间建设完毕。目前,沥青搅拌站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均处于生产运营状态。该公司新型道路材料生产项目产品有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水泥稳定土。2020年7月29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西张庄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对新泰众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新型道路材料生产项目包含的沥青搅拌站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均正在生产,生产车间未完全密闭,车间内扬尘比较大。责令整改    2020年8月4日,针对该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新泰分局予以立案调查。同时,给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严格按照环保批复要求,自行组织对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的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520200728-11泉沟镇大沟桥村,村南,煤场,噪声扰民。新泰市噪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泉沟镇政府    反映的泉沟镇大沟桥村村南煤场是山东华通煤炭洗选有限公司,位于泉沟镇大沟桥村村南,公司主要从事年转运煤炭15万吨项目。该公司建设有防风抑尘网、喷淋、洗车台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地面进行了硬化,2018年3月30日,该公司年转运煤炭15万吨项目经原新泰市环保局批复(新环备[2018]91号),现主要是配煤转运,夜间不生产。
    2020年7月3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和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公司,针对反映的问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问询谈话等方式进行了全面调查。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山东华通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煤场噪声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配煤作业,喷淋、洗车台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厂区有煤炭约2000吨已覆盖,装卸铲车2台,产生噪声的环节主要是装卸过程中的机械噪声。2020年7月14日,该公司进行了厂界环境噪声自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东厂界昼间51.4dB(A)、夜间42.1 dB(A),南厂界昼间50.9 dB(A)、夜间41.7 dB(A),西厂界昼间55.8 dB(A)、夜间46.3 dB(A),北厂界昼间53.6 dB(A)、夜间44.2 dB(A),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噪声未超标。对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组织生产,生产作业时避开群众午休的休息时段,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和新泰市泉沟镇政府将加大对山东华通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620200730-8东疏镇郭村西侧,张昆在基本农田上堆放建筑垃圾、石材垃圾,并且建设别墅,扬尘污染严重,来电人要求清除渣土、建筑,归还农用地。宁阳县大气、其他东疏镇政府    1、所占土地不属于基本农田。经与东疏镇国土资源所现场勘查,堆放物所占土地为一般农用地,面积约30余亩。
    2、堆放物不属于建筑垃圾和石材垃圾。经现场确认,堆放物为宁阳县金实石业有限公司开采石材矿区时清理出的地表黄土临时进行存放,不属于建筑垃圾及加工石材垃圾。
    3、关于建设别墅问题。经现场调查,发现有一处组装式二层板房,用于安置附近矿区内工人住宿,上下共有8间,里面摆放简易单人床铺,未发现别墅。
    4、关于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一是现场发现一处约200平方的石子堆,经调查,该石子为附近王楼集村临时堆放,用于近期村内建设“巷巷通”项目使用。二是土堆两侧发现一处约80亩的闲置场地,其中50亩土地已经复垦,还有约30亩土地闲置,地面上已长有杂草,不存在产生扬尘污染问题。
责令整改    1、一般农用地上堆放土堆问题。东疏镇政府将依据宁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上的要求,督促张某尽快将存放的土堆清理,恢复种植。
    2、对现场存放的石子堆,立即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污染。
    3、对闲置的30余亩土地,立即进行清理与复垦,确保不产生扬尘污染。目前,该土地已经复垦完毕,并已经种植黑麦。
    4、进一步加强监督巡查力度。在做好现场清理整改的同时,由东疏镇组织镇环保办、国土资源所、执法中队加强巡查,防止其继续堆放石材垃圾和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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