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8月31日)

日期: 2020-08-31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县市区污染类型主办单位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型处理和整改情况备注
120200803-13商老庄乡大安山旅游码头西侧100米,贺家码头鱼宴酒店,向东平湖内排放餐饮、生活等污水。东平县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县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反映的餐馆为东平县碧水湾贺家鱼宴,位于东平县商老庄乡大安山旅游码头西侧(新光村)东平湖湖区范围之内,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23MA3JQHDP54,主要污染物为卫生间、厨房产生的废水。8月5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餐馆未营业,卫生间、厨房废水排入2座容积约20立方米的化粪池,定期安排专人进行清运。调查组人员对周边进行了仔细踏勘,未发现废水外排的痕迹。随后,调查人员查阅了山东黄河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2016年5月27日印发的《关于二级湖堤(19+650)生产生活码头管理房设计变更的批复》(东平湖水政〔2016〕7号),批准现餐馆位置用于建设生产生活码头管理房,该酒店存在涉嫌擅自变更管理房用途用于餐饮经营。关停整改    目前,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已对该餐馆下达《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管罚责〔2020〕第03号),责令该餐馆于2020年8月21日前关闭餐饮经营,恢复原管理房用途。县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已对该酒店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餐饮经营违法行为。下一步,东平县将对该信访进行后督察,确保该餐馆恢复原用途(管理房)。
220200808-5汶南镇周家沟村北,大型养鸭厂,趁雨天将粪便废水偷排至村中央河道,污染水源,臭气熏人。新泰市水、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汶南镇政府    经查,群众反映的汶南镇周家沟村村北大型养鸭场系泰安市龙山鹿苑养殖专业合作社,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是933709822328423605E,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承包该合作社进行养殖,主要养殖肉鸭。2018年10月份建成2座养殖棚并投入养殖,截止2019年共建成7座养殖棚并投入养殖。2020年6月2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以泰新环境报告书[2020]15号予以批复。该养殖合作社采用阳光房异位生物发酵床法处理养殖粪水,主要建设了3座黑膜暂存池(2座正在使用)、2座阳光房,养殖棚内废水及鸭粪传送至黑膜暂存池暂存,经黑膜暂存池进入阳光房发酵处理后作为固态有机肥料,定期运至农田施肥。2020年8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合作社7座养殖棚正在养殖,存栏肉鸭20万只,养殖粪水暂存黑膜暂存池和阳光房内,未发现废水外排。但由于前期下雨,西北侧黑膜暂存池积存的雨水有向自然沟溢流的痕迹;西侧黑膜暂存池已饱和有少量养殖废水溢出,下雨时和雨水混合后,从黑膜暂存池四周水泥围堰的细小裂缝渗出到场区,黑膜暂存池周围有轻微异味。
    同时,执法人员对周家沟河进行检查。经查,该河上游有一塘坝,塘坝位于养殖场西北角,与养殖场紧邻,未发现有养殖废水排入塘坝的痕迹。塘坝上游来水主要是雨季的雨水和部分上游(一直延伸到蒙阴县内)生活污水。塘坝水满时会溢流到下游周家沟河。同时,周家沟河还承担着本村生活污水的排放。因此,周家沟河主要来水是上游塘坝和本村生活污水。现场检查时该河流水体清澈,无混浊、黑臭现象。
责令整改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要求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立即清理渗出到场区的废水,防止雨天冲刷溢流。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并及时处理黑膜内的养殖废水,确保无养殖废水渗出,养殖粪水全部在黑膜暂存池暂存,不得外排。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站。
    2020年8月14日,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场进行后督察,该公司对场区渗出的废水进行了清理,为防止黑膜暂存池渗出,采用黄土将实体墙进行了封堵。同时,采用两个阳光房添加菌种,加快处理黑膜暂存池内的废水。并对周围喷洒了除臭剂。
    2020年8月17日,该养殖场已全部空栏,停止养殖。将聘请专家对养殖废水处理方式进行论证。下一步,将督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和汶南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综合整治力度,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320200808-7瑞福路东首,百汇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粉尘、油漆异味污染严重。肥城市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老城街道办事处    针对反映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会同老城街道办事处对瑞福路东首工业园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项目为老城街道办事处小微产业园异地建设项目,距离路东百尺村居民最近处约 100米左右。园区内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正在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存在喷漆作业的家居制作项目目前因市场原因暂时停产。项目正常生产时在喷漆房内作业,日常检查也未发现露天喷漆现象。群众表示,有时企业生产时门窗关闭不严或者偶尔晚上生产时,群众在路边乘凉休息,会造成一定的气味影响。特别是夏季,居民开窗休息,遇到顺风向时很容易造成异味影响。责令整改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执法检查组确定了整改落实意见。一是要求企业按照环评批复,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得闲置,若发现露天喷漆现象将依法从严处理。二是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合理调整搭配生产时间;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公开。三是老城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要求,落实好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对园区内其他各类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排查,防患于未然。四是生态环境分局按照网格化包保分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从源头上把关、严控,确保违法行为整治到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420200810-2汶南镇涝坡村,村委会北500米有一家拆解机动车发动机作坊,酸洗废水私自排入河道。新泰市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汶南镇政府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汶南镇政府工作人员于2020年8月12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拆解机动车发动机作坊系新泰市盛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是91370982MA3NQE6F47,从事发动机拆解项目,无环保审批手续,无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正在作业,现场有发动机拆解工作台5个,拆解完之后按金属元素分类存放待售。现场无酸洗原料和酸洗设备,厂区南侧有一条自然沟,自然沟内无废水排入痕迹。对此,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生产设备,清运原料和产品。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清理取缔    2020年8月14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后督察,该公司发动机拆解工作台已拆除,正在清运原料和产品。
    2020年8月19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原料和产品已清运完毕。下一步,将督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和汶南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力度。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520200811-2祝阳镇下太河村,村西有一家养鸭厂将鸭粪排入水库污染水库。岱岳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祝阳镇政府    8月11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祝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养鱼塘及周边养殖户进行了调查。鱼塘位于下太河村以北,占地面积60余亩,现养殖鲢鱼和草鱼。现场查看,养鸭厂区通向鱼塘的沟渠积存有少量污水,已停止流淌,鱼塘水面已清理,死鱼早已被养鱼户清理,并对鱼塘用药进行了消毒处理。执法人员对排放污水的养殖户进行了检查。该村属丘岭地区,鱼塘位于养鸭场以东地势较低的位置。在鱼塘西边有5家肉鸭养殖户,养殖区域自北向南呈半圆状,最近的距离该鱼塘50余米左右,最远的距离鱼塘300多米。均采用养殖大棚养殖,最多的曹某某有3个棚,最少的1个棚,养殖规模5000只到10000只不等,均不属规模化养殖。养殖户均建设有养殖废水收集池,养殖废水经收集后,用水泵抽取到附近承包的农田进行自然晾晒,农田周边用土堆积有简易围堰。平时干旱时,废水不会外排到鱼塘,但由于近期下大雨,雨水较多,部分养殖粪便、废水被雨水冲刷至鱼塘,造成鱼塘污染损失。责令整改    一是针对养殖户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养鸭业主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废水治理设施,做到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不外排。
    二是对畜禽养殖主管部门(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督办函,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养鸭户建设和完善治污设施,杜绝污水外排,加强综合利用,并做好经常性的管理和指导,防止出现类似情况。
    三是进一步对养殖户的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20200812-12西张庄镇正阳路富士园饭店对面,中国能源加油站北100米,门朝东有家生产泡沫颗粒的作坊,有异味,无任何手续,废水外排,污染环境,网上公示的办理结果与现实不符,该企业仍旧在生产。新泰市大气、
水、其他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西张庄镇政府    前期,经过排查,该作坊位于西张庄镇西韩村韩浮路西侧院内。院内房间内存有大量泡沫原料和成品,生产设备是一台柴油机和一台冷压机,加工流程是泡沫原料经冷压机入口粉碎后进入冷压机,利用柴油机动力将粉碎泡沫压缩成条块状成品后外售,加工过程不产生异味和废水。通过排查院内四周,未发现有排放废水的迹象。该作坊无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业主白某某。对此,西张庄镇政府按照“散乱污”整治标准予以取缔。
    2020年7月2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西张庄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复查,该作坊所有原料、设备、产品已全部清理。
    接此次转办件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西张庄镇政府工作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再次到现场进行了复查,院内房间被房东用于存储杂物,无生产设备、原料及产品,无生产痕迹。下一步,西张庄镇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内空闲院落的检查、巡查力度,防止“散乱污”死灰复燃。



720200814-5翟镇龙泉社区南侧,龙泉工贸有限公司,手续不齐全未进行验收,刺激异味严重,外排浓烟和污水。新泰市大气、水、建设项目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翟镇政府    反映的龙泉工贸有限公司是山东省新泰市龙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泰市翟镇玥庄村村南,从事陶瓷熔块生产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9824930466715,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1月5日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以新环报告表[2015]88号进行了批复,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该公司2017年3月投入生产,由于负责人违法犯罪被判刑及市场效益原因,该公司于2018年6月停产至2020年7月。设计生产规模6000吨/年,公司产品是陶瓷熔块,生产原料为纯碱、石英砂,生产设备主要有煤气发生炉(2套)、马蹄焰池窑(2座)、搅拌机、上料机,生产工艺为:原料 →称量混合→熔化→水淬→产品。建有两条生产线,目前运行一条生产线。该公司主要大气污染物是窑炉废气和各工段产生的粉尘。废气经炉内尿素脱销、双碱法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55米高烟囱排放;混料、上料、料场等各工段产生的粉尘、扬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洒水降尘集中防治,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020年4月26日新泰市龙泉工贸有限公司整体转让,变更了法人代表,现法定代表人为柳某某,保留原公司名称,转让后该公司对窑炉及配套设施进行了维护。
    2020年8月1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翟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厂房北侧1座马蹄焰窑炉正在运行,配套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另一座未运行),高烟囱排放烟气为白色,窑炉上方进料口、出料口有无组织排放烟气收集处理不彻底,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在调试过程中,厂区内外未发现外排废水,循环水池未建设遮雨棚,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
停产整改    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依法安全有序停止生产,对进料口、出料口无组织排放烟气进行收集处理,对循环水池上方建设遮雨棚,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整改完成后,经环保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2020年8月27日,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止投料,正在安全有序停止生产。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和翟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恢复生产后,确保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20200816-3泉沟镇大沟桥村南,煤场,噪声扰民。新泰市噪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泉沟镇政府    2020年7月3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和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公司,针对反映的问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问询谈话等方式进行了全面调查。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山东华通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煤场噪声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配煤作业,喷淋、洗车台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厂区有煤炭约2000吨已覆盖,装卸铲车2台,产生噪声的环节主要是装卸过程中的机械噪声。2020年7月14日,该公司进行了厂界环境噪声自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东厂界昼间51.4dB(A)、夜间42.1 dB(A),南厂界昼间50.9 dB(A)、夜间41.7 dB(A),西厂界昼间55.8 dB(A)、夜间46.3 dB(A),北厂界昼间53.6 dB(A)、夜间44.2 dB(A),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噪声未超标。对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组织生产,生产作业时避开群众午休的休息时段,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020年8月14日夜间20点10分,执法人员会同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公司进行了夜查,该公司未生产。
    2020年8月19日,执法人员会同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存煤1000余吨,均已完全覆盖,2台装卸铲车未使用。对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生产作业时注意合理避开居民午休时段,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执法人员会同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厂区北侧50-60米距离,在家的三位住户进行了走访了解。经走访李某(女,75岁)、艾某(女,76岁)、孙某(女,68岁),三人均表示该公司噪声比以前改了不少,没觉着多乱,白天干活多时有点声,晚上很少干,没有声音。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和新泰市泉沟镇政府将加大对山东华通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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