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日期: 2019-05-17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县市区

主办单位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型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1

20190501-7

斑鸠店镇子路村,黄河浮桥边基本农田里一家商混站,无合法手续,粉尘污染严重。

东平县

斑鸠店镇政府、东平县环保局

其他、大气

    经查,子路村黄河浮桥附近区域有两家商混站,分别为山东聊泰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工程附属混凝土搅拌站和东平县建业商品混凝土厂,山东聊泰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工程附属混凝土搅拌站已投入使用,东平县建业商品混凝土厂主体工程刚建成,正在筹备环保竣工验收,目前尚未投入使用。
    山东聊泰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工程附属混凝土搅拌站为专供黄河公路大桥建设所设立的临时搅拌站,该搅拌站待黄河公路大桥建设完毕后将进行拆除。黄河公路大桥工程环评于2018年7月2日获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鲁环报告表[2018]1号),准许其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开始建设使用;搅拌站所用土地性质为林地,不是基本农田,2018年3月13日获得山东省林业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鲁林地准许[2018]93号),准许该公司黄河公路大桥项目临时使用斑鸠店镇解山村、柏松山村、子路村3个行政村集体林地2.5242公顷。搅拌站建设区地面进行硬化、建有原料大棚对物料进行存放、生产线进行封闭并按照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厂界进行围挡、厂区安装喷淋洒水设施,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综上,该搅拌站各项手续完备,治污设施设备齐全,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东平县建业商品混凝土厂所用土地为建设用地,该项目于2018年9月25日获得环评批复(东环报告表[2018]48号),准许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始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毕,尚未投入使用,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

20190501-10

安临站镇贺庄村,村支部书记赵某某勾结社会人员,以旧村改造为名,采石洗沙,粉尘污染严重,污水乱排,破坏生态环境。

肥城市

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气、水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挖石点位于安临站镇贺庄村东南(小站崖村),现场有1处山体挖损,面积约1200平方米,无洗砂设施,也无洗砂痕迹。经了解镇村负责人,该处为贺庄村策划的旧村拆迁复垦项目,山体破损是2018年5月开挖山石造成的,占地属集体土地。该项目原计划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因达不到立项条件,目前尚未立项。
    现场检查时,有1台挖掘机和1辆自卸车正在实施被挖山体的坑底回填。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5月13日,现场核查时,原采坑已回填完毕。

责令整改

    
    1、对贺庄村旧村拆迁复垦项目涉嫌非法开采问题由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继续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2、对“村支部书记赵某某勾结社会人员,以旧村改造为名,采石洗砂”问题,移送肥城市扫黑除恶办调查处理。
    3、按照属地管理和执法权限,安临站镇政府负责督促贺庄村民委员会对该行为进行恢复整改,并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

20190503-05

放城镇马家寨村,村西有一家石料厂,运输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

新泰市

新泰市环保局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是放城镇马家寨石料厂,该石料厂位于放城镇马家寨村村西1000余米处,于2009年9月14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新环报告表[2019]第251号),2018年3月11日通过环评专家验收(新环验[2018]第4号)。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8月6日,因石料厂整合停产至今。
    2019年5月6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供电部门已于2019年4月对石料厂采取了断电措施,现石料厂未生产,厂区地面和运输道路已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沿途未发现有运输车辆经过。在放城三村村南有一处长150米左右的路段,因此处正在建设桥梁,运输过程中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执法人员给该石料厂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该厂严格按照新泰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整改,整改完成经相关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于放城三村村南道路扬尘污染的路段,已通知放城镇政府加强管理定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4

20190505-6

华丰镇田家院村,村南多家煤厂,夜间卸煤过程中噪音污、粉尘污染严重, 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宁阳县

宁阳县环保局、华丰镇政府

噪声、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的煤厂名为宁阳县小岭煤炭经营部,位于华丰镇田家院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0921MA3FC8PL44,负责人为张某,提供场地给郭某、乔某、陈某某存放煤炭。该经营场地距离最近住户约500米。

责令整改

    2019年5月6日,宁阳县环保局会同华丰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针对群众反映的卸煤扰民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时已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清运煤堆。目前,煤堆已基本清理完成。


5

20190505-8

新汶新建2路,上海国际商城对过,新汶美食烧烤城,夜间噪音污染严重,油烟异味扰民。

新泰市

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噪声、大气

    新汶美食烧烤城,位于新泰市新汶街道新建二路东段路北,原为违建聚集区,新汶街道办事处张庄社区结合拆违、创城和创卫工作的开展将其改造建设为美食烧烤城,将辖区内烧烤商家集中迁入美食城,实现集约化管理,改变了原有烧烤商家分布辖区各处的混乱无序状态。烧烤城于2018年年初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设竣工,总占地面积约25亩,总投资约350万,其中投资28.8万元统一安装了抽油烟机和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东西两侧为平房商铺,北侧为华新工程处设备库和蒙馆路,南侧为新建二路商铺门头房,2018年11月开始租赁投入运营,目前已入驻烧烤商家25家。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夜间噪音污染严重问题,前期,部分商家为招揽顾客,存在商铺外播放音乐现象,5月6日,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汶街道办事处组织烧烤城商家召开了会议,宣讲了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责令商家严禁开展餐饮之外的娱乐活动,不得用音箱外放音乐,严格控制噪音。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油烟异味扰民问题,一是责令商家禁止开展露天烧烤活动,将烧烤架全部移入室内;二是要求张庄社区烧烤城管理人员在商家营业时确保油烟净化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设备运行记录台账;三是责令张庄社区按照要求将油烟净化设备排放烟囱加高,不能低于周边建筑高度1.5米。

责令整改


    目前,张庄社区已与油烟净化设备厂家联系将烟囱进行加高,并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油烟废气进行了检测。下一步,新汶街道办事处要求张庄社区加强对新汶美食烧烤城的监督管理,制定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要求商家严格遵守;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经营、不服从管理,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6

20190506-15

东都镇,涌鑫工贸有限公司,使用窑炉烧煤夜间外排浓烟,气味刺鼻,环评批建与实际生产不符。

新泰市

新泰市环保局

大气、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涌鑫工贸”为新泰市涌鑫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东都镇尚庄村北,从事泡花碱生产项目,生产燃料是煤粉,生产设备有反应釜加热炉窑6套、混合搅拌罐4套,生产原料是液碱和石英砂,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反应釜(加热炉窑)-沉淀-成品。2012年6月24日,泰安市环保局以泰环审[2012]28号文,对该公司年产3万吨泡花碱、2千吨阻燃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由于市场原因,该公司只建设了泡花碱项目。2016年12月22日,泰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年产3万吨泡花碱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泰环验[2016]87号)。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窑炉烧煤问题,该问题属实,该公司反应釜加热炉窑为燃煤炉窑,配套建设了脱硫除尘设施,截至目前,未接到关于淘汰、整治燃煤炉窑的通知文件。
    2019年5月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现场及周边无刺鼻异味,新泰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指标进行了监测。经监测,外排废气不超标。
    关于反映的环评与实际生产不符问题,该公司实际建设有6套反应釜加热炉窑、4套混合搅拌罐,经查阅环评批复文件,生产设施与环评批复相符。
    下一步,新泰市环保局将对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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