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县市区 | 主办单位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类型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20191107-3 | 龙池路青云小镇二期施工工地噪声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 新泰市 | 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噪声 | 反映的“龙池路青云小镇二期施工工地”,应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青云小镇二期施工项目。该施工项目位于新泰市龙池路南首路西,2019年1月份开始施工。2019年11月12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同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青云小镇二期施工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施工单位存在夜间施工行为。 | 是 | 行政处罚 | 对此,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万元,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严禁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经复查,施工单位已停止了夜间施工。 | |
2 | 20191111-2 | 果都镇桥西头村,李华餐具消毒配送中心,无环保处理设备,废水通过暗管排至附近水沟。 | 新泰市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果都镇政府 | 其他、水 | 2019年11月12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果都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单位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进行生产,建有一套餐具清洗设备,清洗废水通过渠道排入南侧镇区下水道内。经询问现场负责人,该单位于2019年8月开始在此处进行餐具清洗、消毒、配送服务,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是 | 清理取缔 | 对此,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制作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限3日内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并消除污染。同时,通报果都镇政府,要求其按照“散乱污”的整治标准予以取缔。 2019年11月15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果都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单位进行了复查,该单位已拆除全部生产设备。 | |
3 | 20191113-8 | 北集坡街道赵庄村北,在原养牛场院内违规建设厂房(门口牌子:泰安市联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正在安装化工设备即将投产,请手续齐全合法生产。 | 高新区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北集坡街道办事处 | 其他 | 涉案单位为泰安振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来电人反映的厂房位于北集坡街道赵庄村,租赁的是泰安市恒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门口牌子泰安市联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泰安市恒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同一个法人)的厂房,该企业于2019年11月5日进行登记注册,注册名称泰安振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新型建材复合保温板,属于建材行业。主要工艺流程为:聚苯板切割-聚苯板开槽-填充水泥浆-入库;原料为:胶粉、水泥、石英砂;设备为分散机、立式搅拌机、切割机、开槽机。 2019年11月15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和北集坡街道环保办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并根据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国土分局、经发局的书面回复,该企业无法提供环保手续,现场有分散机、搅拌机生产设备,未安装和使用,设备未接电,且未发现其他建设施工行为。经检查,现场设备不是用于化工生产的设备,是用于外墙保温砂浆搅拌,不属于化工类生产设备。 | 是 | 责令整改 | 已书面通知相关负责人在手续完善前不得进行设备 安装和生产行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已要求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同时建议信访人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时电话联系(0538-8938877),泰安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将在第一时间赶赴信访地对有关问题进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