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决定就《新泰市金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听证会。金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涉及青云街道办事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针对《新泰市金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13日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
听证陈述人人数为10-15人。
听证陈述人为年满18周岁的市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等,采取自愿报名及单位邀请的方式。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东周路205号)402室;报名信函寄至同一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电子邮件发送至xhstk@ta.shandong.cn。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局将于2024年9月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向听证参加人员发出书面通知。
附件:听证陈述人报名表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新泰市金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
听证会听证陈述人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籍贯 | 职业 | |||
工作单位 | 手机 | 报名类别 | |||
通讯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电子邮箱 | ||||
参会理由: |
注:“报名类别”一栏请填写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