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安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更新和调整的公示

日期: 2024-08-22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字〔2021〕15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泰安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了更新和调整,现将更新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

1.移出企业情况。全市共计26家企业及项目从《泰安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名单》(2023.12.26版)中移出,其中受到行政处罚5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家,项目不再经营、拆迁、长期停产、注销等16家,之前一年内自动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达标率不足99%以上的3家。

2.新增及变更情况。全市新增符合纳入条件的企业17家,企业名称变更1家,有效期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3.到期后继续纳入情况。全市于2024年8月31日到期的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共计380家;其中符合继续纳入条件的357家,到期后继续纳入正面清单,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4.统一发布情况。对原有正面清单进行整合,统一发布。目前,泰安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共计481家(具体见附件)。

请广大企业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为生态泰安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关于对泰安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更新和调整的公示.pdf

          泰安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名单.xlsx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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