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的要求,2023年9月17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名单附后)对泰安瑞赛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宜进行了现场核查。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勘察经营现场以及与企业管理人员座谈,并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核查意见:
一、总体评价
1、泰安瑞赛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与山东中农嘉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独立机构,泰安瑞赛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老城化工项目聚集区,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重点监控点内,山东中农嘉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侧。本项目主产品包括:98%的工业硫酸、105%发烟硫酸、98%精制硫酸(分析纯),主要建设生产区、原料库、成品矿库、矿渣库、污水处理站、成品罐区、含硫废物储罐区、危废间以及办公楼等辅助设施。
2、该公司现聘有3名化工专业的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危险废物经营技术管理和环境管理,3名技术人员均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符合危险废物经营所需技术人员的要求。
3、该公司已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滨州煜兴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运输协议,采用专用货车运输危险废物,驾驶员、押运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相应资质,运输能力能够满足企业的生产需要,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规定。
4、该公司厂区北部建设含硫废物罐区,建筑面积 213.6m2,共3个含硫废物储罐,单个储罐容积 50m3(φ3.8m×4.4m),配套保温设施;氨储罐区设置 14.6m×14.6m×1.5m 的围堰,不同储罐之间设置隔堤 0.7m。
5、该公司主要以金翅岭金矿氰化提金尾渣浮选回收完铅、铜、锌后的氰化尾渣作为原料,采用“原料调浆-硫酸浸出破氰处理-浮选-浮选硫铁精矿、尾矿浓缩压滤”工艺处理生产含硫率 48%、含铁为 40%的硫、铁精矿。设计氰化尾渣原料(干基)量40万吨/年,氰化尾渣原料含水18%左右,浮选后产生的高硫精矿含水15%;尾矿含水20%。
该项目危废焚烧选用立式液体喷射式焚烧炉,含硫废物(液)焚烧工艺技术由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提供,占地面积 215m2,主要设置焚烧炉1台(φ3432mm×16000mm),配套燃烧器、喷雾系统、余热锅炉、SNCR 喷枪、布袋除尘器、急冷塔、烟道再热器及 SCR 反应器等设施,设计生产能力为 1388kg/h 含硫废物(液)处置综合利用。
(a)焚烧炉系统参数:焚烧系统主要包括一级燃烧室、二级燃烧室、燃烧器、含硫废物喷枪、供风设备、点火烧嘴、火焰检测器等。①设计处理能力:设计年运行 330 天 7920 小时,含硫废物 1388kg/h。 ②投料方式:自动喷入;③点火方式:自动点火;④燃料:点火烘炉燃料采用天然气;⑤炉内压力:采用负压设计,不逆火;⑥燃烧效率:≥99.9%;焚毁去除率:≥99.99%;焚烧残渣热灼减率<5%;⑦废液焚烧炉温度:1200℃±50℃;⑧运行过程中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1~-6mmH2O),避免有害气体逸出;⑨烟气停留时间:≥3 秒。
(b)焚烧炉:烧采用 3T+E 的原则(温度、时间、涡流+空气过剩系数)。焚烧炉为立式焚烧炉。燃烧炉控制温度在 1200℃左右,在高温下废液中的有机物高温分解并燃烧,同时保证烟气在炉内停留时间在 3 秒以上。
(c)焚烧炉工艺流程:①通过天然气点火,按焚烧炉耐火砖升温曲线进行烘炉。②含硫废物存储在带有蒸汽盘管的储罐内,将含硫废物温度维持在 100℃左右,保证含硫废物有较好的流动性,含硫废物经过滤器和输送泵输送至焚烧炉含硫废物喷枪。③待焚烧炉温度达到 800℃以上,通过喷枪将含硫废物高效雾化后喷入焚烧炉内,废料在炉中充分焚烧(1200℃),S经过反应生成SO2、SO3,并产生高温烟气。含硫废物热值较高,能够稳定燃烧,待稳定燃烧之后,可关闭天然气天然气管道开关阀。此工序会产生焚烧烟气,包含烟粉尘(含颗粒物、铜尘、锰尘)、NOx。④焚烧炉出口 1200℃高温烟气进入余热锅炉,烟气与脱盐水进行充分换热,烟气温度由 1200℃降低至 500℃,产生 3.82MPa 过热蒸汽并入氰化制酸硫精矿制酸余热蒸汽管网;同时在余热锅炉 950~1100℃温段区间设置 SNCR 脱硝系统,脱除烟气中的部分 NOx。⑤余热锅炉的出口烟气进入急冷塔中,余热锅炉出口 500℃的烟气经过急冷塔在 1 秒内降低到 200℃,降低二噁英的生成。 ⑥急冷塔出口烟气通过天然气烟道燃烧器加热至 340℃后进入高温陶瓷膜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保证烟气中的粉尘排放达标。此工序会产生焚烧炉飞灰(S2)。⑦除尘后的烟气进入 SCR 反应器脱除 NOx,然后通过引风机输送至净化工段制取硫酸。⑧在烟气进入制硫酸装置前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对烟气中的有害物质粉尘及NOx 浓度进行在线监测。
本项目主产品工业硫酸、发烟硫酸执行《工业硫酸》(GB/T534-2014),精制硫酸执行《化学试剂 硫酸》(GB/T625-2007)。企业加工利用工艺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
6、该公司泰安瑞赛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氰化制酸硫精矿及含硫废物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9月10日通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泰环境审[2020]3号)。
7、该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原矿投料、破碎、筛分及输送工序产生的粉尘;制酸尾吸废气等。,含硫废物焚烧的含 SO2高温炉气经“SNCR 脱硝+急冷+布袋除尘+SCR 脱硝”处理,处理后的烟气与氰化制酸硫精矿焙烧所产生的含 SO2高温炉气经“旋风+电除尘”处理后的废气一同经净化、两转两吸后经“两级双氧水吸收+电除雾”处理后由 1 根高 60m 排气筒(P1)排放。
项目废气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焚烧炉废气监控口废气排放可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 3 标准要求,排气筒排放废气可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 表 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 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的要求。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含硫废物储罐无组织挥发的 VOCs,含硫废物储罐区呼吸废气引入焚烧炉焚烧,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废气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 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标准要求。另外,预计项目脱硝工艺氨逃逸控制可以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的要求。
(2)废水: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地坪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和洗车平台废水等。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要求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抑尘;工艺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铁精矿粉(硫酸渣)降温增湿及净化工段用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和余热锅炉排污水直接用于铁精矿粉(硫酸渣)降温增湿,不外排;洗车平台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滚筒筛、压缩机、风机及泵等,其噪声源强约为 80~10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净化工段酸泥、焚烧炉飞灰、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制酸废催化剂、脱硝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焚烧炉废布袋、破碎筛分废布袋、污水处理站压滤机废滤布、净化工段酸泥压滤机废滤布、洗车平台压滤泥饼、职工生活垃圾。原料矿破碎筛分袋式除尘器收尘、洗车平台压滤泥饼回用于原料矿焙烧工段,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污泥、破碎筛分废布袋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净化工段酸泥、焚烧炉飞灰、制酸废催化剂、脱硝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焚烧炉废布袋、净化工段酸泥压滤机废滤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8、该公司制定了环保、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演练,厂内建立了事故应急池,基本具备了防范和处置环境风险事故、安全生产的能力。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 完善入厂分析制度不完善。
2. 含硫危废罐区卸料区缺少围堰,罐区内导排渠建设不完善;缺少含硫危废罐区的防渗措施、防渗能力的证明资料。
3.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缺少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
4. 《岗位操作规程》中缺少紧急停车后(所处不同阶段)的再开车程序。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年度演练计划。未建立安全培训清单或矩阵。
5. 双氧水中间罐处地面未设防腐层、未设防泄漏围堰、现场液位计未安装到位、顶部双氧水管道法兰未设防喷溅罩、南侧底部阀门材质为铁制(建议核实)、未设置介质流向标识等。氨水罐磁翻板液位计乱磁、未设置设备标识牌。
(二)建议企业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1. 完善入厂分析制度,明确含硫危废进厂检测指标(氯、氟、汞、镉、砷、铅、镍、铬、锡、锑、铜、锰等金属类)、检测方法和进厂限值。
2. 补充含硫危废罐区卸料区围堰,完善建设罐区内导排渠,补充含硫危废储存罐区防渗措施、防渗能力的证明资料。
3.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补充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按照相关要求,补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4. 建议按照按照《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鲁安办字〔2023〕31号)安全操作评估表第四条第25款要求,进一步企业开停工操作程序、方案内容应包括检修后的开车及紧急停车后的开车程序,停工方案应包括正常停工及临时、紧急停工程序等。建议按照(省政府令第34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年度演练计划。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要素指南(试行)》(鲁应急函〔2021〕3号)第17条要求,建立安全培训清单或矩阵。
5. 建议加强双氧水中间罐设备及使用管理;建议加强氨水罐的设备及附件设施管理。
6. 正常生产后,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补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补充污水处理站污泥的危废鉴别报告(未鉴别前建议按照危废管理)。
三、核查结论
现场核查组认为,泰安瑞赛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来自橡塑助剂 M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属于废物资源再利用范畴,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规定的相关条件,在以上整改措施落实后,基本具备收集、贮存、利用主要处理HW11(900-013-11、(橡塑助剂(硫醇基苯骈噻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废物)、HW13(265-103-13、(橡塑助剂(硫醇基苯骈噻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废物))1万吨/年的能力。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