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的有关要求,受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询相关公众、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预案概要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增强蓝天白云幸福感、获得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此应急预案,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具体见预案文本)。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预案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预案的了解程度;
(2)对该预案实施过程中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
(4)该预案实施是否会对您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预案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规划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中海奥龙观邸东区17号楼103室
联 系 人:宋正健 电话:13001595156
邮箱:sdzyaq@163.com(注: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意见)
5.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