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特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自行采购服务项目
2.预算控制价:2.3万元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概况: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特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自行采购服务项目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及甲方要求;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8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38-8877650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538-8281000
邮箱:ssjs0538@163.com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