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05H/2021-002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生态建设栏目 |
附件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整改报告
2013年4月17-18日,省生态县(市、区)技术核查组对我区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核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对我区生态区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一一指出。针对核查组的提出的整改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整改,积极落实。
一、档案整改情况
1、对档案重新进行整理。按7项基本条件、36项建设指标重新进行分类,每项指标单独装盒归档。
2、补充完善档案资料。
一是增加了36项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过程、计算依据等内容。
二是补充了2010-2012年度《泰安市统计年鉴》。
三是补充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由泰安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出具了建设指标第15项“化肥施用强度”完成情况证明,具体数值为207.16千克/公顷;由泰安市爱卫办出具了建设指标第17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情况证明,具体数值为96.2%。
四是补充了建设指标第6项“生态环境评价指数”的证明资料。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证明,2011年,泰山区生态环境评价指数为69.29,全省排名第6。
3、深化对建设指标的理解。对理解错误、统计不准的指标重新进行核算。
一是建设指标第7项“污染物排放强度”。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增加了农业源、生活源排放数量,并重新计算。具体数值为COD:0.087千克/万元GDP,SO2:1.29千克/万元GDP。
二是建设指标第18项“森林覆盖率”。按照丘陵地区进行统计,具体数值为43.26%。
三是建设指标第24项“城市(含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具体数值为19.83平方米。
四是建设指标第34项“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按丘陵地区进行统计,具体数值为18.76%。
4、认真修改相关报告。
一是修改政府汇报。对生态区创建以来,政府所采取的工作措施进行了归纳总结,完善政府汇报。
二是完善工作报告。对生态区创建以来的工作措施,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完善,并补充了项目图片。
三是修改技术报告。根据档案资料整理情况,重新修改完善了技术报告。
二、现场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区政府召开省级生态区建设整改工作会议,及时将生态区创建情况向区直部门和各街道镇作了通报,强调了生态区建设的意义,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单位对生态区建设的认识,营造了浓厚创建氛围。充分发挥区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由区环保局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进一步突出工作亮点,全面了反映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生态创建水平。
2、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垃圾收集、转运过程中的环境监管,清理垃圾死角。对泰莱路沿线、芝田河沿岸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建筑场地施工期环境管理,强化对施工、道路、料场等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广使用封闭式的物料存放场所,对施工现场的渣土及时覆盖、及时清运,避免撒漏,取缔建筑施工现场搅拌行为,减少了扬尘污染。
3、加强对垃圾渗滤液的处置管理。我区省庄、邱家店镇均与泰安市环卫处签订了渗滤液处置协议,所有垃圾压缩站、中转站产生的渗滤液由市环卫处抽灌车收集后,运输至泰安市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站统一进行处理。
4、拍摄生态区创建工作专题片。聘请专业机构拍摄了高标准的生态创建工作专题片,全面展示了我区生态创建成果。
5、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做好大树移植管理工作。对古树名木进行登记、挂牌,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制度,落实保护责任。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行为,严禁倒卖、砍伐、损坏和擅自移栽古树名木行为。加强对大树移植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大树移植技术规程》,努力提高大树移植的成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