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政府采购意向

日期: 2021-08-18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泰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泰安市2020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修订》

对泰安市2020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行修订

50

2021年9月


2

《泰安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现状调查与效果评估项目》

对泰安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现状进行调查评估

48

2021年9月


3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和企业绩效分级审核项目

编制《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减排企业绩效分级进行审核。

48

2021年9月


4

细颗料物和臭氧污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细颗料物和臭氧污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我市驻点跟踪研究工作。

200

2021年9月


5

移动出租车走航项目

出租车上安装车载移动大气监测设备,实现道路PM2.5、PM10的污染监测及实时通报。

136

2021年9月


6

便携式VOCs快速监测仪

购买加强便携式VOCs快速监测仪,用于企业VOCs现场监测。

393

2021年9月


7

臭氧(O3)激光雷达探测泰安市大气臭氧浓度的垂直分布情况分析项目

分析掌握泰安市臭氧(O3)垂直传输特征。

50

2021年9月


8

VOCs多组分走航车监测项目

对泰安市区域VOCs组分进行监测,分析不同物种浓度分布和变化规律.

150

2021年9月


9

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服务项目

对大气中颗粒物中的水溶性离子和无机元素进行监测

150

2021年9月


10

泰安市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省厅鲁环字〔2021〕23号文件要求,我市5个已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监测项目等方面已不符合省厅最新要求,需要通过增加设备和技术升级进行“填平补齐”能力建设。按照“市控保省控、省控保国控”的原则,拟对柴汶河西高村桥国控断面上游支流故城河建设微观水质自动监测站。

90

2021年9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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