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05H/2021-000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措施及进展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专业人才的技术专长和决策咨询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地见效,提高我市地下水环境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我市拟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征集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支持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全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中,熟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均可报名。
二、入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能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的评审原则,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研究、水文地质、地下水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及我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三)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或者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能够承担技术审查、现场踏勘等专家工作。
三、承担的任务
专家库专家为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专家咨询、理论指导、决策建议等技术支持,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参与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制、论证和审定,协助起草、修订市地下水环境相关管理办法。
(二)参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支持与指导咨询工作;
(三)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广泛听取和收集土壤环境管理意见,积极发现地下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参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专项业务培训;
(五)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其它任务。
四、申请入库程序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
(一)申请入库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并通过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
(二)材料提交要求。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报《泰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相应PDF扫描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需经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和本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2.填报《泰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提供相应excel电子版。
3.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专业成就等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请采用以“专家姓名+泰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申请”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市生态环境局邮箱(tasyjk@163.com)。
(三)材料审核流程。
1.初步遴选。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可以直接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也可以经各分局、相关单位推荐后申请。2021年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发至联系邮箱。
2.资格审核。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审核,拟定入选专家名单。
3.审定公布。市生态环境局审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后进行公示。
联 系 人:土壤与固废生态环境科 李晓杰
联系邮箱:tasyjk@163.com
联系电话:8877632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