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005H/2021-000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事后公开
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2月4日)

日期: 2021-02-04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县市区污染类型主办单位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型处理和整改情况备注
120201227-4清月湖公园内焚烧树叶、打扫的垃圾等现象,大约有100多个起火点,浓烟很大,灰尘很大,污染环境。东平县大气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清月湖公园由县园林绿化中心统一管理,由泰安绿懋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管理,负责日常维护、清洁。经调查组核实,2020年12月27日下午,该公司组织人员对清月湖公园内落叶、垃圾进行清扫,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清扫成堆的落叶、垃圾进行了焚烧,泰安绿懋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发现情况后,立即进行了制止,安排人员扑灭火堆,并对该员工予以辞退。警告罚款    泰安绿懋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清月湖公园内焚烧落叶、垃圾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东平县将加强对城区公园、绿化带、绿地等公共区域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制止焚烧落叶、垃圾等行为,着力保护舒适宜人的公共活动环境。
220201231-4葛石镇谭家厂村村西有一山东汉正橡胶有限公司,噪音扰民,气味刺鼻,粉尘污染。宁阳县噪音、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山东汉正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宁阳葛石谭厂,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加工、销售。该公司委托编制建设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11月由原宁阳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审批,2017年12月31日组织开展了自主环保验收。    1.废气处理设施情况。主要包括炼焦车间粉尘,硫化工艺废气。炼焦车间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排放,硫化工序设置集气罩对废气收集,废气收集后经采用活性炭吸附+UV光解的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验收监测数据废气达标。    2.噪声问题,该项目建设了封闭厂房,验收监测数据厂界噪声达标。    3.现场检查该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厂界未发现明显气味,厂界无明显噪声。


320210102-5沙河站镇热电厂排放刺鼻的气味。东平县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沙河站镇人民政府    经核实,反映的为润生新能源科技(东平)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东平县沙河站镇,建设项目为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泰审批投资[2019]202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现场存在轻微异味,经排查异味来自贮存区内堆积的收购的玉米芯(含水率太高),发酵产生的气味。针对气味问题,该公司与10月8日委托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异味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责令整改    2021年1月1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委托山东水岳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气味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暂时未出结果。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要求要求该公司:1、严格控制收购秸秆含水率,从源头降低异味污染。2、缩小贮存区域,采取覆盖、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秸秆贮存区异味污染。    东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沙河站镇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对润和新能源科技(东平)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环保管理的函》要求该镇加强对该公司环保管理,降低异味排放,减少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420210103-2薛开明的石子厂等多家石子厂,夜间进料、白天生产,生产过程中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东平县噪声、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银山镇人民政府    反映的为薛某明、薛某红、常某某米石厂,建设米石生产线一条,无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1月5日,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上述三家米石厂均未生产。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上述米石厂立即对生产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取缔    1月6日,东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银山镇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对银山镇米石加工点予以取缔督办的函》,要求银山镇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对违法米石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进行取缔。    1月12目,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进行了复查。现场检查时,三家米石厂已按照“两断三清”要求清理完成。
520210105-1黄前镇政府前面天然气站距离居民太近,举报人觉得建设不合理。泰山景区
泰山景区管委    反映的位置位于黄前镇政府南约1.5公里户家庄村与山口镇西石门村交界处(103省道西侧),经现场查看,项目距离住户较近。
    该项目为黄前镇天然气增压站项目,由泰安港华燃气公司承建,现只是初步选址阶段,经了解,目前还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
620210106-4泰安市新泰市泉沟镇大沟桥村南,煤场,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多次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新泰市噪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泉沟镇政府    反映的泉沟镇大沟桥村南煤场是山东华通煤炭洗选有限公司,位于泉沟镇大沟桥村村南,公司主要从事年转运煤炭15万吨项目。该公司建设有防风抑尘网、喷淋、洗车台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地面进行了硬化,2018年3月30日,该公司年转运煤炭15万吨项目经原新泰市环保局批复(新环备[2018]91号),现主要是配煤转运,夜间不生产。2021年1月7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与泉沟镇工作人员到现场再次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煤炭转运,厂区有煤炭3堆约2000吨,已进行全部覆盖,厂区地面定时进行了喷淋降尘。经调查了解,公司近期因煤炭市场原因及疫情限制外地车辆问题于2020年12月25日停产至今,一直未进行生产作业。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与泉沟镇政府将加大对山东华通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求该公司协调处理好周边住户的关系,最大限度的取得周边群众理解。


720210106-5泰安市东平县银山镇财沃村,220国道西侧大理石加工厂,无任何手续,生产过程中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东平县噪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银山镇人民政府    反映的为王某某锯石加工点,主要从事大理石加工,建设大理石切割生产线一条,无环评审批手续,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1月6日,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清理取缔    1月7日,东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银山镇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对银山镇王某某锯石加工点予以取缔的函》,要求银山镇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对违法锯石加工点进行取缔。    1月15日,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进行了复查。现场检查时,该锯石加工点锯片已下架。
820210106-6泰安市新泰市禹村镇禹村医院西侧有一垃圾坑,黑色垃圾,气味发臭。新泰市固废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禹村镇政府    反映的垃圾坑是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禹村煤矿从建矿以来所使用的垃圾填埋场,位于原新矿集团禹村医院西侧,属于新泰市禹村镇管辖。该坑是当地居民多年前采石遗留下来的。垃圾来源主要是原禹村煤矿建矿以来煤矿家属院职工倾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接此转办件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禹村镇政府工作人员于2021年1月8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该垃圾填埋场约120米*60米*3米,已倾倒垃圾约占石坑的二分之一。在垃圾填埋场北侧有一条用挖掘机挖出的长约十几米的沟,沟内挖出的垃圾堆放在填埋场北侧,颜色呈黑褐色。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     原新泰市禹村煤矿于2005年破产关闭后,该垃圾填埋场一直由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禹村煤矿物业管理。2020年10月,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等文件规定,将新矿集团的市政设施(包括垃圾填埋场)及设施所占土地、房屋等整体移交给新泰市人民政府,并与新泰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移交协议,移交后,新泰市人民政府指定禹村镇人民政府对原禹村煤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妥善处置(目前,市政府与镇政府已达成垃圾处置意向,处置协议正在签订中)。责令整改    2020年12月份,镇政府委托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目前,该公司已制定垃圾分离处置方案。一是为了探测估算垃圾数量,技术人员用挖掘机挖了一条长约十几米的沟,开挖时有异味产生;二是计划购置垃圾分离处置设备,对坑内垃圾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密闭分离处理,分离后的塑料袋等其它垃圾运往新泰市生活垃圾场进行处理;分离后的垃圾土在原垃圾坑内,在底层铺上防渗膜就地掩埋处理。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会同禹村镇政府及时督促禹村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方式,按时完成垃圾的处置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920210107-1佛光路中段山东鲁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噪音污染,气味刺鼻。泰山区大气、噪音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2021年1月8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山东鲁能泰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电力公司)进行检查:一是泰山电力公司厂区西墙虽已安装隔音墙降噪措施,但西侧锅炉房内空压机与废气风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噪声扰民现象。责令整改    泰山分局责令该公司对风机进行密闭和空压机重新修理措施,减少噪声扰民现象发生。二是泰山电力公司废气已安装在线监控,所有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治理后由15米烟囱高空排放。    1月18日该公司整改完成后,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泰山电力公司进行厂界噪声检测和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    1、厂界敏感位置噪声昼间58.9dB(A)、夜间49.2 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    2、有组织废气VOCs:3.38mg/m3、无组织废气VOCs:1.56mg/m3,各项废气指标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C37/2801.5-2018的要求,未发现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已完成对废气风机密闭和空压机重新修理降噪措施。下一步将加强厂区内部门窗密闭管理。
1020210107-5青云街道办事处,黄山路187号宗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橡胶制品,气味刺鼻。新泰市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2021年1月12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阅环评,该公司绿色环保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再生橡胶项目)拟建25条生产线,现场已建成生产线1条,第2条生产线正在建设,未投入生产。环评要求安装的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已建成,厂区周边未发现刺鼻气味。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大现场环境管理力度,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合格前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1120210109-2石横镇北高余村,村西南山东石横特钢有限公司,噪音、粉尘污染严重。肥城市噪声、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石横镇,东北侧紧临石横镇北高余村。该公司东区共有7个项目,均有环评审批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一炼钢、二炼钢、微粉车间、石灰车间分别配套建设烟尘治理设施4套、4套、2套、10套,制定了运行管理及扬尘防治措施,高线车间、棒材车间、型材车间燃料为高炉煤气,无需烟尘治理设施。厂房、皮带通廊均采取了全封闭,物料运输车辆使用国五及以上车辆,并采取封闭、覆盖措施,全公司配置 13台清扫车,对道路进行清扫,降低道路扬尘。根据验收监测、企业的自行监测及一炼钢、 二炼钢、石灰车间的污染物排放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相关污染物符合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对噪声源安装消声器、隔声罩,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昼间65dB (A)夜间、55 dB (A)的3类标准要求。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将严格对该公司的监管要求,要求其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20210109-10泮河大街东首,中上高工业园内泰安市鑫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烤漆房无环保设备。泰山区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2021年1月11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泰安市鑫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修理及汽车喷漆业务,厂房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该公司已于2017年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登记。该喷漆房废气经过滤棉吸附后由15米烟囱高空排放;针对废气治理设施相对简单,不能满足新的环保要求的情况,泰山分局已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废气治理,提升改造废气处理设施。    现已将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为活性炭+过滤棉吸附的治理方式。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要求该公司定期对活性炭、过滤棉吸附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1320210111-15磁窑镇东村村北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粉尘污染,喷漆气味刺鼻、噪音污染。宁阳县大气、噪音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宁阳县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2017年8月18日,该项目取得了宁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的环评批复(文号:宁环审报告表[2017]27号),2019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该企业建设有配套的粉尘治理设施,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烟筒排放。该企业主要产噪环节为风机运行及下料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关于喷漆问题,该项目生产工艺为封头下料、焊接制成成品,多次检查未发现喷漆的情况。    关于粉尘、噪声问题。该公司靠近住户的东南车间仅进行设备的组装和拆卸,不进行焊接、切割,现场无明显异味。   2021年1月1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执法人员到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进行喷漆作业,除尘设施运行正常。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1月18日,该公司委托管控环境技术(山东)有限公司对除尘器1#、2#排放口、厂界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废气及噪声排放不超标。


1420210111-17东平街道井仓村39号,耀兴山东塑业有限公司院内西侧车间内,外排刺激异味。东平县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反映的车间内企业为泰安承乾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租用闲置厂房拟建设液态有机钙生产项目,生产工艺为用尿素配制尿素溶液后添加固体助剂,经充分混合制成工业脱硝剂。该项目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厂房内存放有部分生产设备、袋式除尘器及袋装尿素。生产设备已安装一台搅拌机、三座储水罐,车间内尿素存放区存在轻微异味。责令整改    调查组已要求该企业对购进的尿素进行封闭存放,控制异味扩散。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对该公司液态有机钙生产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企业停止建设,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生产经营手续、配备治理设施,在取得合法经营手续、配套建设治理设施前不得进行生产经营。    该企业液态有机钙生产项目处于建设阶段,无污染物产生且已停止建设。符合《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泰环境发[2020]16号)第四条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不予行政处罚。
1520210114-6泰安肥城市湖屯镇张店村,村南,金华骨胶厂,刺激异味严重。肥城市大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湖屯镇政府    肥城市金华骨胶厂,位于湖屯镇张店村,该厂成立于2005年3月29日,主要从事动物蛋白、骨油、骨渣及其副产品加工等,目前由于市场原因主要生产骨渣及骨炭。该厂于2014年5月30日办理了270t/a骨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为肥环审报告表〔2014〕第066号,并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肥环验〔2015〕20号,项目年产骨渣及骨炭1439.63吨。2020年由于疫情和市场双方面原因叠加, 生产状况较差,基本为间歇式生产模式。    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窑炉工段除尘器、电捕焦油器等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筛选工段的袋式除尘器正常运行,原料及产品封闭存放,厂区内存在一定异味,但距周边村居较远,环境影响在一定限度内。现场查验了近期(2020年12月3日)该厂委托第三方“齐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出具的“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QLZJ-RT2011133),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该厂界臭气浓度平均值为1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要求。责令整改    肥城分局已现场责令其深入排查管路漏点,进一步封闭储存原料和产品,加强无组织排放的治理力度,减轻异味和恶臭气体的逸散挥发,同时定期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废气及厂界恶臭的无组织排放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采取错时检查、夜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必查等多种方式,督促企业采取更有效的方式减轻环境影响,同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湖屯镇政府将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网格化监管,强化日常环境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解决,提升群众的环境幸福感。
1620210115-2青云街道办事处通济庄村莱钢集团新泰铜业有限公司,将工业垃圾倾倒至青云街道办事处东杏山村村东华骏汽配城对面进行掩埋,气味刺鼻。新泰市大气新泰市环卫处、青云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同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莱钢集团新泰铜业有限公司马庄厂区和青云街道办事处东杏山村村东华骏汽配城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莱钢集团新泰铜业有限公司马庄厂区已于2000年停止生产,车间内无生产设备,厂区西南侧土堆有开挖痕迹。经调查,2020年12月30日该公司委托新泰市小家亭商贸有限公司对厂区积存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双方签订了建筑垃圾清运合同,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运输路线进行了批准。2021年1月9日,新泰市小家亭商贸有限公司对莱钢集团新泰铜业有限公司马庄厂区西南侧建筑垃圾进行了运输,该建筑垃圾运输至青云街道办事处东杏山村村东华骏汽配城对面空地,现场堆放建筑垃圾约20吨,建筑垃圾堆放处没有刺鼻异味。责令整改    对莱钢集团新泰铜业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交至新泰市环卫处进行查处。
1720210115-9接山镇,德广工贸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当地要求停产拆除,但是目前一直在生产。东平县建设项目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接山镇人民政府    山东德广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项目为年产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鲁环审[2010]131号),2017年7月通过验收(验收文号:泰环验[2017]50号)。该公司目前建有两条年产2万吨高档生活用纸生产线,利用其中一条生产线生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火纸,属于应清理取缔的“散乱污”项目。接到转办件前,接山镇人民政府已切断该公司锅炉房至火纸生产车间主供气管道和车间内供浆管道,拆除供浆泵电机。供电部门停止了火纸生产车间生产用电,火纸生产线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1820210119-11接山镇,德广工贸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当地要求停产拆除,但是目前一直在生产,夜间偷着生产。东平县建设项目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接山镇人民政府    山东德广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项目为年产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鲁环审[2010]131号),2017年7月通过验收(验收文号:泰环验[2017]50号)。该公司目前建有两条年产2万吨高档生活用纸生产线,利用其中一条生产线生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火纸,属于应清理取缔的“散乱污”项目。接到转办件前,接山镇人民政府已切断该公司锅炉房至火纸生产车间主供气管道和车间内供浆管道,拆除供浆泵电机。供电部门停止了火纸生产车间生产用电,火纸生产线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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