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005H/2021-003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日期: 2021-12-29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一、事项名称

涉及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违法事项

二、设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

三、办理材料

行政执法文书

四、办理程序

一般程序

五、办理地点

当场办理

六、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

七、联系电话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0538-8207555

八、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法制审核→告知→听证→审批→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

十、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十一、结果公开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监督和投诉由综合执法支队受理。

(二)电话投诉:0538-8207555

十二、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81号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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