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东平县政府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局长李传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作宣讲,东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背景与整体框架、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土壤污染风险管理的要求、罚责条款的强化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学习了解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切实增强了依法防治土壤污染的意识。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学习,逐条加深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法》,熟知法律条款,在工作中更好地应用法律。要狠抓落实,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确保辖区土壤环境安全总体可控。要广泛宣传,利用执法、管理、下基层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让社会各界人士熟知土壤污染的危害,积极参与到土壤污染防治中来,共同保护好土壤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东平分局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