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调整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班,全力改善县域空气环境质量

日期: 2020-05-11 来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大气污染联合执法力度,近日,东平县对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班进行调整,调整后共分为城区工作、涉气企业工作、移动源工作、督导工作四个执法专班,全力推进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下为调整后工作专班检查内容:

1.城区工作执法专班

●工地扬尘。包括城区建筑(拆迁、基坑)工地扬尘治理、市政工程(道路)工地扬尘治理、国省道路施工扬尘治理、裸露地(闲置土地、渣土、建筑垃圾堆)扬尘治理。 

●道路扬尘。包括城区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城区道路保洁、背街小巷保洁、国道尤其是 G105 道路扬尘治理、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尤其是重型柴油车集中运输路段的扬尘治理。

●商砼站、散煤销售点及停车场扬尘。包括商砼站扬尘污染治理、散煤销售点的扬尘污染治理以及各类停车场扬尘治理。

●餐饮油烟。包括城区餐饮业油烟治理、烧烤整治等。

●加油站综合治理。包括提升油品质量、油气回收设施的正常运行。

2.涉气企业工作执法专班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包括有机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重点涉气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包括工业炉窑、用煤企业外排废气的达标排放,堆场料场的无组织排放管控;山石开采企业生产、堆存、装卸、运输过程的扬尘管控。

●“散乱污”企业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

3.移动源工作执法专班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包括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常态化路检路查、开展停放地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机械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抽测、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负责 G105 与 S243 交界处进行重型柴油货车分流。 

4.督导工作执法专班

●对《中共东平县委办公室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通知》《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平县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安排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督导。

●对检查督导及各工作专班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 5 -跟踪督导。对发现问题实行一案两交(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按时调度问题整改台账,并整理各问题整改完成支撑材料。

●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曝光,对任务不配合、履职不到位、目标完不成的地方、单位和个人,报县委、县政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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