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005H/2020-003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事后公开 |
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县市区 | 污染类型 | 主办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类型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20201107-1 | 新汶办事处东良庄村,原新汶土产公司院内有一家塑料厂,废水私自外排。 | 新泰市 | 水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 经核查,反映的“原新汶土产公司院内有一家塑料厂”为新泰市新汶新东塑料加工厂,位于新汶街道办事处东良社区东4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82MA3TMFMJ5R。该厂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及粉碎加工项目,于2020年7月租赁新汶东良社区居民的院子开始收购废旧塑料制品,并建设了1座大棚,购置安装了两套塑料粉碎加工设备,于2020年10月7日开始进行塑料粉碎加工。 2020年11月9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新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厂东侧大棚内塑料粉碎生产线正在生产,冲洗废水在清洗槽沉淀后排放到水泥沉淀池循环使用,池内有废水积存。经排查,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痕迹。 | 是 | 拆除取缔 | 执法人员要求该塑料粉碎项目立即停止生产,拆除所有生产设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恢复生产作业。 2020年11月12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复查时,该厂生产电源已断开,两台塑料破碎机已拆除,正在拆除其他生产设备。 2020年11月16日,执法人员再次复查时,该厂塑料粉碎加工生产设备已拆除清运,场区堆存的少量废旧塑料已覆盖。要求该厂对沉淀池废水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外排。 | |
2 | 20201110-2 | 石横镇,镇政府北2公里石横镇电厂,夜间刺激性气味很大。 | 肥城市 | 大气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执法人员与石横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山东石横发电厂及其周边的肥城福山密度板有限公司、肥城洁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现场排查,4家企业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其中肥城福山密度板有限公司,原料场有原料发酵的气味。 | 是 | 责令整改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要求肥城福山密度板有限公司加强管理,限定原料存贮量。并对该区域不定期进行排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石横镇环保办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 |
3 | 20201112-5 | 篦子店街道赵庄村北200米,泰山路桥搅拌站,噪声、扬尘污染严重。 | 高新区 | 噪音、扬尘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经核实,该搅拌站全名为“山东泰山路桥工程公司高新分公司”位于篦子店村,建设项目名称为:泰安市公路局工程二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沥青拌合站1座、混凝土拌合站1座、水泥稳定土拌合站1座),于2019年4月25日审批通过。现场未发现生产痕迹,厂区道路已大部分硬化,未硬化部分已用防尘网覆盖,厂区东侧有部分裸露土地停放商混车辆,但已压实,不易起尘。已要求企业立即对其进行覆盖并洒水。调查了解该企业因高速公路不再使用商混,已停产十几天。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做好防尘设施运行和环境治理,避免影响周围环境。 | 否 | |||
4 | 20201112-6 | 银山镇前银山村,丈八佛南邻,有人非法盗采山石,噪声、扬尘污染严重。 | 东平县 | 噪音、扬尘 | 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银山镇人民政府 | 经核实,信访反映的为东平县银山镇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前银山治理区)。该项目为泰安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一部分,由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委托东平瑞鑫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东平县成立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银山镇人民政府组成的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11月13日,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东平瑞鑫建材有限公司正在施工,开采、装卸时已配备雾炮,采取了湿法作业,但存在运输道路积尘的问题。 | 是 | 责令整改 | 调查组要求该公司对运输道路增加清理和洒水频次,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不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 |
5 | 20201115-5 | 伏山镇魏家庄村,鲁东水泥厂,外排废水。 | 宁阳县 | 水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 山东鲁珠水泥有限公司,位于伏山镇魏家庄村西,建设4000t/d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配套余热发电)生产线一条。公司于2007年通过了原省环保厅审批,审批文号为鲁环审[2007]22号,2011年3月通过了原省环保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为鲁环验[2011]21号。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定期清运或厂内利用,不外排。该项目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在线监控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企业地处云山的东坡,企业东墙地基与农户家地面形成近3米的地势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地基石缝渗出水流入农户院内,经院内排水沟排到村庄街道,水质清澈。经对企业院内检查,厂区内未发现排水口,靠近住户院墙未发现水沟和水坑等。 经对该户居民和企业现场调查,因今年宁阳县8月份降雨量较多,导致夏季过后渗水较往年较多,该公司厂内部分低洼处同样出现渗水问题。企业拟采取在企业墙外与住户之间的位置设置蓄水坑,安装上抽水泵定时抽水予以解决,目前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 | 否 |